农转非
农转非,即农业人口转为城市人口,指起源于80年代初期的国家改革开放后城市发展和规划要把本来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以划拨部分土地和商业网点建设和各种保障政策作为安置,办成的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所转变成为了第三产业劳动的人口。这是国家给予这部分人员生活和生产等各方面的政策性保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农转非
- 农转非工作
乡镇公务员、工勤人员等
- 需要材料
学历证书等
- 类型
户籍制度
- 目的
促进社会稳定、繁荣等
- 时期
计划经济时代
制度目的
人事系统农转非工作是帮助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在贫困边远地区、艰苦岗位工作的职工和乡镇企业中的管理人员解决户口困难的工作。目的是支持、鼓励各类人才到艰苦岗位工作,稳定基层职工队伍,为边远贫困地区、艰苦行业的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原则
1、巩固与促进社会稳定、繁荣、发展的原则。
2、重点支持与照顾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岗位的原则。
3、向贡献突出、业绩优秀人才倾斜的原则。
4、指标与政策双重控制原则。
5、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协调的原则。
农转非漫画
主要类型
人事系统农转非工作共分为二种类型。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指乡镇公务员、工勤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艰苦岗位人员农转非及按系统开展的各种专项农转非。
(二)党政机关公务员家属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
相关事项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人员条件、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农转非人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在本岗位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并还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乡镇农机、水利、经营、林果、蔬菜、畜牧、养殖等部门第一线工作的职工。
2、在民政系统殡葬、精神病院、光荣院、福利院、烈士陵园工作的职工。
3、在农田水利系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水库河道管理、水文勘测、农林灌溉、防汛抗旱、造林、护林、植保、育种工作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