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合伙人制度
阿里合伙人制度,不同于传统的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制,也不等同于双重股权架构。在“合伙人”制度中,由合伙人提名董事会的大多数董事人选,而非根据股份的多少分配董事席位1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阿里合伙人
- 外文名
Ali partner
- 创始人
马云
制度简介
自从阿里的创始人们于1999年首次聚集在马云的公寓以来,阿里创始人和阿里的管理层就本着合作的精神行事。阿里人认为文化是成功的基础,发展员工和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的能力。为了保持这种合作精神,并确保阿里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可持续发展,阿里巴巴于2010年7月决定正式将这种合作伙伴关系命名为Lakeside Partners,以湖滨花园住宅社区的名字命名,马云和其他创始人在此成立了阿里巴巴,因此,阿里将这种伙伴关系称为阿里合伙人。
阿里团队相信,这样的伙伴关系方法可以更好地管理业务,而伙伴关系的同行性质使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协作并超越官僚机构和等级制度。阿里合伙人现有29个成员3。阿里合伙人的合作伙伴数量不是固定的,并且由于新的合作伙伴的选举,合作伙伴的退休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作伙伴离任,可能会不时发生变化。
阿里合伙人每年都会通过接纳新伙伴来振兴自己,与采用高投票权类别的股份集中控制少数创始人的双重所有权结构不同,阿里合伙人的方法旨在体现大批管理合作伙伴的愿景。这种结构是阿里保护创始人文化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考虑了创始人不可避免地从公司退休的事实。
与阿里的合作伙伴关系方式一致,所有合作伙伴关系的投票均以一对一一票的方式进行。
合伙企业受合伙企业协议约束,并根据阿里业务发展的原则,政策和程序进行操作4。
发展历程
合伙人制度是阿里巴巴从2010年起在内部运行的制度。
2014年,阿里巴巴首次对外公布阿里巴巴的27位“合伙人”。随后,几乎每一年,阿里都会公布新的合伙人人选。
当然,也会有合伙人离开的情况,比如前阿里巴巴集团副首席技术官姜鹏、前阿里巴巴集团资深副总裁金建杭、前阿里巴巴CEO陆兆禧等1。
入选要求
阿里巴巴合伙企业会在提名程序后每年选举一次新的合伙人,现有的合伙人会向合伙人委员会或合伙人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如下所述。合伙委员会审查提名,并确定是否将提名候选人推荐给整个合伙企业进行选举。选举新的合作伙伴至少需要获得所有合作伙伴的75%的批准。
要获得竞选资格,合作伙伴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属性:
1、高标准的人格和诚信;
2、与阿里巴巴集团,关联公司和/或与阿里有重要关系的某些公司(例如蚂蚁金融服务)持续服务不少于五年;
3、对阿里巴巴集团业务贡献的往绩记录;
4、可作为“文化载体”,对阿里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表现出一贯的承诺,并与之相称。
如上所述,阿里巴巴合作伙伴关系的标准和流程适用于选举新的合作伙伴,这促进了合作伙伴之间以及对阿里的客户,员工和股东的问责制。为了使合作伙伴的利益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阿里要求每个合作伙伴在其任职期间都必须在公司中保持有意义的股权水平。由于合伙人候选人必须是阿里的员工或阿里相关公司或关联公司之一的员工至少五年,因此自他或她成为合伙人之日起,他或她通常将已经拥有或被授予个人资格通过阿里的股权激励和股票购买计划获得有意义的公司股权水平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