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等级
清代的官吏等级制度沿用了自汉魏六朝以来的“九品十八级”基本制度,每一品有正(旧读zhěng)、从(旧读zòng)之别,如正一品、从一品。
此外还有超品官员,宗室不入八分辅国公、八旗蒙古王公和非宗室封爵伯以上的,都视为超品。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清朝官员等级
- 类别
官制
- 朝代
清代
- 识别
服饰与顶戴
品级详解
一般来讲,清代的官制体系分为两大类,一是地域体系,分为京官和地方官两大系统。二是职能体系,分为文官和武官两大系统。两大类相互交错。其中,京官系统中以文职官员为主,地方官系统中则文武兼有。
正一品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大学士兼直省总督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职外官:伊犁将军、绥远将军
从一品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
文职外官:各直省总督(兵部尚书衔)、驻藏办事大臣(加尚书衔)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九门提督)、内大臣
武职外官:驻防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内务府总管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河道总督、漕运总督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副都统衔西宁办事大臣、副都统衔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