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等级
  • 4.内容
  • 5.发展
  • 6.参考资料

韩国电影分级制度

韩国于1998年建立电影分级制度

韩国电影分级制度于1998年建立。每部电影的等级由民间组成的“影像物等级委员会”进行评级。制度规定电影分为5个等级:全民、12岁以上、15岁以上、18岁以上可以观看和限制放映。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韩国电影分级制度

  • 外文名

    South Korean film classification system(영상물 등급 제도)

  • 创建时间

    1998

  • 分级

    全民18岁以上可以观看和限制放映15岁以上12岁以上

  • 分级机构

    影像物等级委员会

  • 实施人

    金大中总统

等级

韩国于1998年建立电影分级制度。

规定电影分为5个等级:全民、12岁以上、15岁以上、18岁以上可以观看和限制放映。

每部电影的等级由民间组成的"影像物等级委员会"进行评级。

内容

韩国电影分级可以分为以下四级。适合所有年龄观看

只适合12岁以上年龄观看

只适合15岁以上年龄观看 (青少年观览可)

只适合18岁以上年龄观看 (成年观览可)

另外,对于网上的色情信息,年龄限制提高至19岁或以下不能观览。这种分类只出现于不能在戏院上映,而只能以录影带或影碟发行的电影1

发展

1980年后期,韩国的民主化运动如火如荼地在各领域开展,包括电影界。争取电影表达自由通过以当事者动员民众运动展开,从而引发社会变革。

“长山串鹰”的电影人柳寅泽、洪基善因为其以光州事件为题材创作的电影《啊!梦之国》未经审查就上映被韩国当局拘留起诉。1991年,两人向宪法法院提出申诉。1996年10月4日,韩国宪法法院对该宪法诉讼请求事件作出了判定(宪法裁判所1996.10.4, 93宪甲13):1)电影作为思想和观点的表现手段,依据宪法中的表达自由而得到保障;2)电影事前审查机构“公演伦理委员会”属于宪法禁止的社差机构,应判为“违宪。

宪法裁判所的违宪判决带来了巨大社会效应。电影审查机构“公演伦理委员会”先后更名为“韩国公演艺术振兴协议会”(Korea Performing Art Promotion Commission)和“映像物等级委员会”(Korea Media Rating Board)。据此,通过行政力对于个人创作物的删除措施取消了,转化为根据年龄观片的分级。

1998,金大中总统正式推行电影分级制度。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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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电影分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