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无组织排放
- 性质
排放
- 属性
无组织
- 大气污染物
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
基本内容
主要指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即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低矮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造成与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果。因此,在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指标时,由低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增加不予扣除。
无组织排放按照源高分类属于面源,对附近环境影响较大。
排放问题
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规定.
估算无组织排放量
3.1
无组织排放源的源强确定方法
无组织排放源是指没有排气筒或排气筒高度低于15米排放源排放的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源的源强确定方法有三种:
(1)物料衡算法:通过全厂物料的投入产出分析,核算无组织排放量。
(2)类比法:通过与工艺相同、原料相似的同类工厂进行类比,核算无组织排放量。
(3)反推法:通过对同类工厂,正常生产时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现场监测,利用面源扩散模式反推,确定无组织排放量。
3.2
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规定进行,计算公式如下:
Qc/Cm=1/A(BLc+0.25r2)0.50LD
式中 Qc——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Cm——标准浓度限值(mg/Nm3);
L——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