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 4.排放问题
  • 5.估算无组织排放量
  • 6.监测技术导则
  • 6.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 6.2.2、引用标准
  • 6.3.3、定义
  • 6.4.4、无组织排放监测的基本要求
  • 7.监测准备
  • 7.1.5.1被测单位基本情况调查
  • 7.2.5.2被测无组织排放源的基本情况调查
  • 7.3.5.3排放源所在区域的气象资料调查
  • 7.4.5.4仪器设备和监测资料准备
  • 8.监测选择
  • 9.简易测定
  • 9.1.7.1风向和风速的简易测定
  • 9.2.7.2局地流场的简易测定
  • 9.3.7.3大气稳定度的简易判定
  • 9.4.7.4涡流现象及涡流孔穴尺寸的简易测定
  • 10.适宜程度
  • 1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布设方法
  • 12.无组织排放监测的采样、取值、分析方法
  • 13.标准实施
  • 14.参考资料

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无组织排放

  • 性质

    排放

  • 属性

    无组织

  • 大气污染物

    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

基本内容

主要指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即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低矮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造成与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果。因此,在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指标时,由低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增加不予扣除。

无组织排放按照源高分类属于面源,对附近环境影响较大。

排放问题

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规定.

估算无组织排放量

3.1

无组织排放源的源强确定方法

无组织排放源是指没有排气筒或排气筒高度低于15米排放源排放的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源的源强确定方法有三种:

(1)物料衡算法:通过全厂物料的投入产出分析,核算无组织排放量。

(2)类比法:通过与工艺相同、原料相似的同类工厂进行类比,核算无组织排放量。

(3)反推法:通过对同类工厂,正常生产时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现场监测,利用面源扩散模式反推,确定无组织排放量。

3.2

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规定进行,计算公式如下:

Qc/Cm=1/A(BLc+0.25r2)0.50LD

式中 Qc——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Cm——标准浓度限值(mg/Nm3);

L——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