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涛
26李海涛,男,汉族,1963年9月生,黑龙江巴彦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9月被开除党籍1),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管理学博士2。
曾任黑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3。
2026年3月17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海涛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海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李海涛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海涛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2
- 出生日期
1963年9月2
- 毕业院校
人物履历
曾任黑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56;
1980.09--1984.08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农经系财会专业学习2;
1984.08--1990.03 黑龙江省计委国土办科员2;
1990.03--1992.05 黑龙江省经委综合处科员2;
1992.05--1996.06 黑龙江省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
1996.06--1997.04 黑龙江省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2;
1997.04--2000.06 黑龙江省经贸委财政金融处副处长、处长(其间:1996.09--1998.07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学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2;
2000.06--2000.08 黑龙江省经贸委扭亏增盈办主任2;
2000.08--2003.12 黑龙江省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2002.01--2002.07黑龙江省第三期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高级经济管理领导人才培训班学习)2;
2003.12--2004.10 黑龙江省经委副主任、党组成员2;
2004.10--2010.02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5.06--2007.06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
2010.02--2011.04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书记2;
2011.04--2013.12 黑龙江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2;
2013.12--2014.02 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2;
2014.02--2015.04 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其间:2009.03--2014.04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
2015.04--2016.02 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
2016.02--2016.04 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省政府副省长人选,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
2016.04--2017.02 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