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定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先定论
- 提出
约翰·加尔文
- 时间
十六世纪
- 基础
《基督教原理》
基本内容
又称“前定论”
宗教改革时期由约翰· 加尔文提出,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上帝在创造人类之前,人类的命运早已决定。第二,人类不能改变上帝的决定,甚至不可能知道上帝的选择。
十六世纪 宗教改革运动中由加尔文倡导,以其所著的《基督教原理》为神学基础。主要内容为:《圣经》是信仰的唯一准则;始祖亚当堕落犯罪后人类的本性彻底败坏,故人类靠自己无法自救;谁将得到救赎,谁将最终沉沦早已为上帝所“预定”。认为终将得救者皆为上帝所预先“选召”者;人们的“称义”只能通过信仰上帝与基督来完成;由于原罪,人不论行为好坏,本身都无法得到改善,故“称义”全由上帝之恩宠由外面赐予,与本人的内在灵性之功能无关。还认为人一旦得到上帝的恩宠即永不失落。
宗教改革中“先定论”没有与“因信称义”得到新教各教派普遍的接受,因为其中包含极端思想,否定人的自由选择,所以在整个基督教中一直处于争议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