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是指政府对土地使用和制度等方面进行的大调整,包括方方面面的内容。比如土地税收、产权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等等。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因此关于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一直都需要进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土地改革
- 外文名
land reform
- 文件
《中国土地法大纲》
- 内容
土地制度改革
- 时间
一九四七年九月
土改简介
土地改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土地改革是指土地所有权的再分配,即把一部分人占有的土地转移给另一部分人所有。广义的土地改革不仅包括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而且包括土地租赁契约的改变。
土地改革是一种通常存在争议的社会安排或改造,其目的是使政府能够管理土地的占有和使用。土地改革通常由政府或政府所支持的房地产商发起并重新分配,改革目标一般为耕地。有时土改会变为一种更具有革命性的计划,其中可能包括政府的强行拆除或接受,这也是反对土改的主要原因之一。
无论世界各地,纵观其历史,人民对与土地有关的不满一直是挑起革命和其他导致社会动荡的最常见因素。对于在土地上劳作的人民来讲,土地所有者拥有着特权,即侵吞部分甚至大部分的产品然而并未对生产做出相应的贡献。这是阶级之间的不平等。
因此,土地改革通常是指土地所有权由人数相对较少的富有者、大量土地的所有者(如贵族、庄园、农场主,或通称为土地主)向那些耕作者的转让。但广义的土改并非完全是这样,政府对土地进行的征收以及农业集体化改造亦被纳入。在改革过程中,部分转让会给予地主相应的补偿,金额从象征性的小数目至土地实际价值均有。而某些改革甚至不需要所有者同意,即土地革命。
在中国大陆和台湾,两次最著名土改运动分别为土地改革运动与耕者有其田运动。
历史沿革
解放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仍维持封建土地制度,占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五的地主、富农,占有百分之五十的土地。他们凭借占有的土地,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却只占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他们终年辛勤劳动,受尽剥削,生活不得温饱。这种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他们十分悲惨,新中国成立后,占全国三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广大农民迫切要求进行土地改革,获得土地。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五四指示》下达后,各中央局和中央分局、解放区各级政府,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工作队,奔赴广大农村,广泛发动农民群众,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运动(简称土改运动)。这次土改运动的中心内容是,发动并依靠广大农民群众,通过反奸、清算、减租、减息等方式,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1
从解放战争爆发到1947年2月,各解放区约有三分之二的地区解决了土地问题,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在土地改革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地区侵犯了中农利益;有的地区发动群众不充分,土改不彻底;有的农村干部多分地,分好地,影响了干群关系。对此,中共中央于1947年2月1日在《迎接中国革命的新高潮》的指示中提出:土改不彻底的地方,“必须认真检查,实行填平补齐”,“如有侵犯中农利益的事,必须赔偿道歉”。各解放区贯彻这一指示,于1947年上半年开展土改复查工作,较好解决了上述问题。人民解放军进入战略进攻后,要求解放区更加普遍深入地开展土地制度改革运动,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1
1947年7月至9月,中央工作委员会在河北省建屏县(今属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草案)》(10月10日正式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大纲》规定了彻底平分土地的基本原则。《中国土地法大纲》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公开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各解放区为贯彻全国土地会议的精神,从各级党、政、军机关抽调大批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农村开展工作。1
1947年全国土地会议后,各解放区为贯彻会议精神,从各级党、政、军机关抽调大批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农村开展工作。1947年11月至12月,一个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波澜壮阔的群众运动,很快在陕甘宁、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华东等老解放区,东北等半老解放区,以及鄂豫皖、豫皖苏、豫陕鄂、江汉、桐柏等新解放区广泛开展起来。1
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十分重视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于1947年11月重新印发了毛泽东1933年主持制定的《怎样分析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两个重要文件。同年召开的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讨论了有关土地改革的一些具体政策,之后,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等领导人,集中力量解决新形势下土地改革的具体政策和策略。1948年1月18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中写道:“土地改革在群众尚未认真发动和尚未展开斗争的地方,必须反对右倾;在群众已经认真发动和已经展开斗争的地方,必须防止‘左’倾。”经过两个多月的冷静观察和总结,在晋绥干部会议上,毛泽东对土改总的指导思想作了更完整的表述:“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的革命时期,在土地改革工作中的总路线和总政策。”2
在党的正确路线政策指引下,解放区的土改运动蓬勃开展。在晋察冀、晋冀鲁豫和华东解放区,凡是过去封建土地制度已经全部或大部分被废除、土改基础较好的地区,均实行抽补、调剂政策,以解决贫雇农土地不足的问题;在土改工作薄弱的地区,则没收地主、旧式富农多余土地、房屋、耕畜、家具,按人口平均分配。在陕甘宁、晋绥和东北解放区,以自然村为单位,将土地打乱,按人口重新平均分配。在新开辟的解放区,也用老区、半老区平分土地的做法,迅速开展开仓济贫、分土地、分浮财运动。2
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猛烈冲击着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制度。特别是在一亿人口的老区和半老区,基本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打碎了几千年来套在农民身上的封建枷锁,改变了农村旧有的生产关系。这一翻天覆地的变化,使亿万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获得了解放,并由此迸发出难以估量的革命热情。他们踊跃参军参战,担负巨大的战争勤务,并以粮草、被服等物资支援自己的子弟兵。土地改革运动为夺取全国胜利,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支持。2
毛泽东对这场土地改革运动作了充分的肯定:“对于过去这一年(从五四到现在)的土地改革要肯定它。这是一万万六千万人(不包括城市在内)的土改的问题。我们的胜利是从哪里来的呢?就是靠这一万万六千万人打胜的。这一万万六千万人给了他们什么东西呢?他们为什么能够发动起来呢?为什么能够组织这么大(三百万)的军队呢?就是因为在这一万万六千万人中间进行了土改。”“要肯定这个伟大的胜利,有了这个胜利,才有了打倒蒋介石的这个胜利”。2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同年起,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同时也分给地主应得的一份,让他们自己耕种,自食其力,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了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的原则和办法。
1952年1月1日我国发行《土地改革》邮票一套4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