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关系
  • 4.人物生平
  • 4.1.早年经历
  • 4.2.人物死亡
  • 5.人物争议
  • 5.1.处理经过
  • 5.2.事件结局
  • 6.知识合集

乔四

黑龙江黑社会性质集团头目之一

乔四(1948年6月21日-1991年6月9日),本名宋永佳,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20世纪80年代末哈尔滨乃至黑龙江势力最庞大的黑社会性质集团头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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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四小时候因家住在一个叫“大桥”的地方,且家中排行第四而被通称为“大桥老四”,后简称“乔四”。以乔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参与14起流氓犯罪,其组织策划,指挥纠集多人持械绑架伤害他人四起,动手伤害、殴打12人,致7人轻伤,指使同伙致伤2人系流氓共同犯罪之主犯。且犯有贪污、赌博罪,1991年6月9日,乔四等14名犯罪分子在距离哈尔滨18公里的陈家岗刑场执行枪决。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宋永佳

  • 别名

    乔四乔四爷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48年6月21日

  • 出生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人物关系共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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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档
李正光,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原“乔四”犯罪集团成员。 李正光在“乔四”集团覆灭后另起炉灶,纠集黑龙江籍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及社会闲散人员在东北杀人抢劫无恶不作。1990年12月,李正光因涉嫌杀人被黑龙江警方通缉。2001年11月1日,被判处死刑。2002年5月10日,被执行死刑[1]。
全文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20世纪80年代初横行东北城市哈尔滨,是东北地区最大的黑社会性质团伙头目,1980年之前他仍然只是一个普通瓦砖工人。后来纠集流氓帮助政府和开发商用暴力处理拆迁问题而扶摇直上。由于其手法残忍暴力,得到许多开发商的拆迁工程合同。80年代初期,乔四开始承包了哈尔滨市内大量的拆迁工程,获取暴利,也几乎垄断了哈尔滨的拆迁市场和建筑市场。他发现政府的动迁、规划、基建等部门在城建中遇到不愿搬迁的"钉子户"十分头疼,乔四瞅准了这个“机遇”,招揽了一帮闲杂人员,专门揽拆迁工程拔"钉子户"。凭借恐吓、行贿和施暴,没过多久,便成了哈尔滨市龙华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龙华一工区主任。

乔四(宋永佳)在杂志封面上的形象

1980年起,乔四前后因为赌博、流氓、斗殴等罪名总共被拘留六次。1986年5月,乔四因为承揽新发小区拆迁工程与另外两个拆迁队发生纠纷。他在工地大打出手,先伤一人,后又用啤酒瓶打昏另一人。他还气焰嚣张地宣称:"这儿的活不准你们干,都滚。"迫使另外两个拆迁队退出了这一拆迁工程。 乔四以8万元承包了道里菜市场的一部分拆迁工程,转手一倒卖,就赚了10万元。在北环路拆迁工程中,乔四获暴利63万元。几年过去,乔四就霸占了哈尔滨市大部分拆迁市场,拆迁一行几乎变成了"乔四天下"。乔四的起家主要靠的是当时承包老城改造的拆迁工程,并结交了不少政府内的大员,从此有了保护伞。以乔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三年间作案130多起。乔四靠威胁恫吓“钉子户”起家到发迹也就是那三年时间,李正光功不可没。

庭审时的乔四

人物死亡

1991年6月9日,乔四等14名犯罪分子在距离哈尔滨18公里的陈家岗刑场执行枪决。

人物争议

处理经过

8.10后,这几个黑社会团伙的人作鸟兽散,负案在逃者达84人。本着从重从快的原则,法院将先到案者的47人进行审判,其中死刑14人,死缓1人,无期徒刑1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14人。判决书中乔四被认定:参与14起流氓犯罪,其组织策划,指挥纠集多人持械绑架伤害他人四起,动手伤害、殴打12人,致7人轻伤,指使同伙致伤2人系流氓共同犯罪之主犯。且犯有贪污、赌博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审维持了原判。1991年6月9日,乔四等14名犯罪分子在距离哈尔滨18公里的陈家岗刑场执行枪决。那一年他43岁。

事件结局

1991年6月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宋永佳(乔四)、郝伟涛(郝瘸子)、陈建滨、杨德光四个流氓犯罪团伙的47名罪犯进行宣判,其中宋永佳、郝伟涛、王伟范、陈建滨、杨德光、马龙、生得全、赵凡木、马殿龙、刘国庆、王树怀、霍灿荣、于庆海、张晓波14名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乔四在一个荒山处被枪决。

黑龙江省人民银行货币发行处处长马志云受贿1万元,判处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