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召开的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大会决定以五星红旗为国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以北平为首都改名为北京,采用公元纪年。大会还决定在首都天安门广场建立一座人民英雄纪念碑,以表示对革命先烈的无限崇敬和缅怀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 召开时间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
- 地点
北平
会议内容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举行。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民主党派、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和特邀代表662人。会议由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致开幕词,林伯渠、谭平山、董必武等分别就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文件作了说明。
经过充分的民主讨论,代表一致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共同纲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国家最高政权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组织法》规定了人民政协是全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仍将作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协商机关而长期存在。
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周恩来、陈毅等56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大会规定以五星红旗为国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以北平为首都并改名为北京,采用公元纪年。大会还决定在首都天安门广场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以表示对革命先烈的无限崇敬和缅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中国的历史,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1。
参会人员名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各单位代表名单
(共45个单位及特邀人士,正式代表和候补代表共计662人)
(甲)党派代表(十四单位,正式代表一百四十二人、候补代表二十三人)
一、 中国共产党(正式代表十六人、候补代表二人)
毛泽东 刘少奇 周恩来 林伯渠 董必武 陈云 彭 真 郑位三 王稼祥 陆定一 吴玉章 徐特立 刘澜涛 李维汉 李克农 安子文 候补代表: 邢西萍( 徐冰) 齐燕铭
二、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正式代表十六人、候补代表二人)
李济深 何香凝(女) 柳亚子 李德全(女) 张 文 李锡九 陈劭先 朱蕴山 梅龚彬 余心清 王葆真 [ 杨杰] 李任仁 刘积学 陈汝棠 赖亚力 候补代表: 吕集义 郑坤廉(女)
三、 中国民主同盟(正式代表十六人、候补代表二人)
张 澜 沈钧儒 章伯钧 张东荪 罗隆基 史良(女) 周新民 楚图南 丘 哲 周鲸文 费孝通 李相符 李文宜(女) 胡愈之 辛志超 刘王立明(女) 候补代表: 叶笃义 罗子为
四、 民主建国会(正式代表十二人、候补代表二人)
黄炎培 章乃器 胡厥文 施复亮 胡子婴(女) 孙起孟 陈巳生 章元善 盛康年 冷 囗 杨卫玉 沈子槎 候补代表: 陈维稷 莫艺昌
五、 无党派民主人士(正式代表十人、候补代表二人)
郭沫若 马寅初 张奚若 李 达 董鲁安( 于力) 符定一 欧阳予倩 洪深 吴有训 王之相 候补代表: 丁燮林 周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