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民
元明时在浙江绍兴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平民。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堕民
- 别名
丐户、惰民、惰贫、怯邻户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地
浙江绍兴
- 职业
平民
- 信仰
无
堕民释义
堕民又称“怯邻户”,明代称“丐户”,后世称为“堕民”。在浙江绍兴及属县亦称“丐户”或“乐户”。元明清时,浙江绍兴及属县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平民。数百年来,被视为“贱民”之一种,不得与一般平民削籍和通婚,与平民同列。堕民亦不许应科举,多任婚丧喜庆杂役等事。
堕民虽与一般平民毗邻相处,然习俗殊异,地位低下,一直在悲苦和被人轻蔑的环境下度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堕民获得新生,与一般居民的界线完全消失,地位完全平等。
明代沈德符《敝帚轩剩语.丐户》:“今绍兴有丐户者,俗名大贫,其人非丐,亦非必贫也。或云本名惰民,讹为此称。其人在里巷间,任猥下杂役,主办吉凶及牙侩之属,其妻入大家为栉工,及婚姻事执保监诸职,如吴所谓伴婆者......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自相配偶,不与良民通婚姻。即积镪巨富,禁不得纳赀为官吏。”《清稗类钞.奴婢类.喜婆》:“绍兴有堕民巷者,居方里,男为乐户,女为喜婆。齐民婚姻,则其男歌唱,其妇扶持新娘梳妆拜谒,立侍房闼如婢,新娘就寝始出,谓之喜婆,能迎合人意,各遂其欢。服役之家有常主,如田之有佃,得自相顶替,彼此买卖,皆有契券。婚嫁、祭祀外,常时则以说媒、售衣锦为业。”
起源分布
起源
堕民起源,众说纷纭。大致有下列九说:
一、据《越言释·惰贫》所云,越王句践时,“简国中之寡妇淫泆者,则皆输山上,壮士忧愁者,令游山下,以适其意。此其所孕育皆出于野合,其势自不得与齐民齿,或者支流蔓延”,遂成堕民。
二、秦末,项羽于楚汉争霸中兵败身死,余部誓不臣汉,刘邦抚之不降,杀之不忍,将其贬为堕民。
三、唐玄宗精通音律,酷爱弹唱、歌舞,不理朝政,沉湎声色。“安史之乱”后,宫廷乐师辈以乐而忘忧罪,遣为“堕乐”,遭贬斥流落绍兴等地,以“度曲”度日,人称“度民”,贬称“堕民”。
四、南宋初,金兵大举南侵,宋将焦光瓒率部不战而降。金兵既退,焦部为时人所不齿,被贬为堕民。明太祖朱元璋定户籍,编其为“丐”,住于里巷。
五、元灭宋后,将其罪俘遣送至浙江绍兴一带,贬为堕民。
六、据《洪武四年禁止再呼堕民铜碑》云:“元主登基,大臣张洪范出奏诏聘宋臣。有宋朝总制谢枋得隐居温州,出辞本不愿受职。本曰:‘贬我牛者,牛而应之;贬我犬者,犬而应之;贬我游堕民者,堕民应之。’元主见本,龙颜大怒,准贬堕民。”
七、朱元璋灭元后,将蒙古贵族贬为堕民。
八、明初,朱元璋战胜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等后,因其部属甚众,诛不胜诛,遂下令贬为堕民。
九、明永乐皇帝朱棣将其政敌贬为堕民。
根据堕民自述、史籍记载以及民俗学者考证,多以为堕民起源于南宋,即上述第四说。如明代徐渭与沈德符均认为堕民“相传为宋罪俘之遗,自云宋将焦光瓒部属,因叛宋投金,故被斥。”明末清初顾炎武云:浙江绍兴府有一种人谓之惰民,世为贱业,不敢与齐民齿,其先是宋将焦光瓒部曲,以叛宋投金被斥。
分布
堕民足迹所及,遍及浙江,然泰半定居于以下浙江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