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设置背景
  • 4.南北镇抚司

镇抚司

镇抚司。元、明均于诸卫置镇抚司,设镇抚等官。明锦衣卫所属有南北镇抚司。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镇抚司

  • 属于

    官署名

  • 设于

    元代

  • 负责

    侦缉刑事

设置背景

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 锦衣卫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且不经司法部门。 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南镇抚司”负责本卫的法纪、军纪。“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司法机构。

北镇抚司外部任务较多,经常出差全国。北镇抚司外出特务皆为“钦差”。由于北镇抚司直接向 皇帝负责,因此地方官员见到北镇抚司的人都是恭恭敬敬,一点不大意,称呼为“上差”或“钦差”。

明代最有名的锦衣卫即为北镇抚司十三太保。

南北镇抚司

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

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其统领官称为千户、百户、总旗、小旗,普通军士称为 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执行缉盗拿奸任务时,被称为“缇骑”。缇骑的数量,最少时为1000,最多时多达60000之众。锦衣卫官校一般从民间选拔孔武有力,无不良记录的良民入充,之后凭能力和资历逐级升迁。同时,锦衣卫的官职也允许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