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治中
7张治中(1890年10月27日-1969年4月6日),原名本尧,字警魄,后改名治中,字文白,安徽省巢县(今巢湖市)人,黄埔系骨干将领,中国国民革命军陆军二级上将,爱国主义人士,被称为“和平将军”1。
1932年“一·二八”之役时任第五军军长,在上海抵抗侵华日军。1937年11月任湖南省主席,因“11.13长沙大火”事件而被革职。1945年任国民党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兼三民主义青年团书记。1949年促成新疆和平解放。1969年在北京病逝。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张治中
- 别名
本尧、字警魄、字文白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890年10月27日
人物关系共9人
洪希厚妻子
张素久女儿
张素我女儿
张素初女儿
张本禹弟弟
张文心弟弟
赵景伦女婿
周嘉彬女婿
赵紫宸亲家公
人物生平
童年时期
张治中生于光绪16年(1890年)10月27日,其祖父是农民,父亲是手工业者。张治中六岁入塾,读书十年。因少年时家境贫寒,此后的6年中四处奔波流浪,曾在安徽丰乐河镇(今肥西县)一位叫吕为才的老板经营的“吕德胜号”商铺里做过学徒,从那时开始接触并阅读报纸,喜欢写字算账,在他的自传中,有意将此作为人生漂泊的起点。其后先后在扬州的盐务缉私营充过备补兵,在安庆巡警局当过备补警察,后入扬州巡警教练所受训,3个月后毕业,成为正式警察。
军阀时期
宣统3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时,张治中在扬州参加反清起义2。
民国元年(1912年)进入陆军第二预备学校。
民国5年(1916年)毕业于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步兵科。
民国6年(1917年)到广东参加护法运动,历任驻粤滇军连长、营长、驻粤桂军总部参谋、师参谋长和桂军军校参谋长等职。
民国13年(1924年)初,对孙中山确立三大革命政策表示拥护,12月任黄埔军校第三期入伍生代理总队长、军官团团长,同时兼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师参谋长,广州卫戍区司令部参谋长等职,被授衔上校。与中国共产党人周恩来、恽代英密切合作,结成深厚友谊3。
民国15年(1926年)7月参加北伐战争,先后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副官长、黄埔军校武汉分校教育长等职。后曾一度到欧美进行考察。
民国17年(1928年)7月后历任国民党中央陆军军官学校训练部主任、教育长,同时兼任教导第二师师长,参加蒋介石对冯玉祥、阎锡山等的战争。
民国21年(1932年)1月兼任第五军军长,率部参加上海“一·二八”之役,曾予日军以沉重打击。
民国22年(1933年)12月任国民党第四军总指挥,率军入闽,参与围攻福建人民政府。
民国25年(1936年)西安事变发生时,他主张和平解决2。
抗战时期
民国26年(1937年)抗战爆发后,任第九集团军总司令兼左翼军总司令,参加上海“八·一三”抗战(淞沪会战),取代何键担任湖南省主席。从1937年11月20日至1939年1月17日,在任一年零两个月,与中共湖南省委合作,推动湖南抗日救亡运动迅猛发展,为正面抗战的胜利奠定了思想、组织和群众基础,被当时中共湖南省委负责人称为湖南国共合作的“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