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介绍
  • 3.1.职责调整
  • 3.2.主要职责
  • 3.3.内设机构
  • 4.机构领导
  • 5.参考资料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是省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字〔2009〕24号)设立的,为副厅级建制,由省司法厅管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 级别

    副厅级建制

  • 地区

    辽宁省

  • 局长

    于江1

机构介绍

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4号),设立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副厅级建制,由省司法厅管理。

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监狱改造罪犯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省监狱建设的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省监狱工作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省监狱工作的改革。

(二)监督检查全省监狱执行法律、法规和刑罚情况;指导重要罪犯的关押改造工作,负责全省罪犯的收押及调配。

(三)监督和检查全省监狱的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和狱内侦查工作;负责制定全省监狱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狱管理的技术进步和技术装备工作,推进现代化文明监狱建设。

(四)指导全省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监督全省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直属监狱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直属监狱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按分工管理直属监狱的领导干部;负责直属监狱系统事业人员管理工作。

(五)指导直属监狱的生产、社会保障工作;指导监狱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省监狱的基础建设;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监狱的行政事业费和国有资产;负责省直属监狱系统的通讯、车辆装备和枪支弹药的发放、使用工作。

(七)指导全省监狱对外交流和宣传。

(八)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监狱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研究室。

掌握全省监狱工作基本情况和发展动态,负责监狱工作信息和综合统计工作,组织重大调研活动;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贯彻落实情况;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组织指导监狱理论研究,参与协调有关学术和外事交流;参与有关监狱工作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改与拟定;负责涉及监狱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