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4.行政区划
  • 5.自然环境
  • 6.人口
  • 7.政治
  • 7.1.政府领导
  • 7.2.人大领导
  • 8.经济
  • 8.1.综述
  • 8.2.第一产业
  • 8.3.第二产业
  • 8.4.第三产业
  • 9.文化
  • 9.1.伊通民俗
  • 9.2.满族婚礼
  • 9.3.满族饮食
  • 9.4.满族习俗
  • 9.5.萨满文化
  • 9.6.满族文字
  • 9.7.满族游戏
  • 10.社会
  • 10.1.教育卫生
  • 10.2.文化事业
  • 10.3.民生保障
  • 10.4.民生工程
  • 10.5.交通邮电
  • 11.旅游
  • 11.1.南山风景区
  • 11.2.怡情植物园
  • 11.3.伊通火山群
  • 11.4.报国普乐寺
  • 11.5.风光风情
  • 11.6.人文景观
  • 12.著名人物
  • 13.荣誉
  • 14.参考资料

伊通满族自治县

吉林省四平市下辖县

伊通满族自治县,隶属吉林省四平市,位于吉林省中部,伊通河上游,省会长春市南面,东与长春市双阳区、东南与磐石市接壤,南接东丰、东辽二县,西南与梨树县为邻,西南西北面与公主岭市接界,北与长春市郊区毗连1。幅员2527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87个行政村,1209个自然屯2。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8764万元。截至2022年末,全县户籍人口430743人3。因境内七座火山的排布神似北斗七星,加之山川秀美,历史上人才辈出,故有“七星福地”之称2。曾被列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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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26.4%。有中型水库4座、小型水库29座及众多塘坝。已探明的矿产和非矿产资源有33种,矿产地200余处4。地势大致由南向北倾斜,境内地貌按成因和形态可分6种类型。受地势高度和地形影响,县内各地气候有明显差异,大体分三个气候区,东南部低山丘陵低温多雨区、中部平原漫岗温雨适宜区、西北部大黑山高温少雨区1

截至2021年,全县共有中学28所,小学149所。医院2个5

通,古称一秃、伊敦、伊屯,均系满语音译,源于伊通河名,意为宏大、汹涌之河。唐灭高句丽,设渤海国,分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伊通属中京显德府荣州。元代,地方实行行省制,全国设11行省,辽阳行省下设一府七路,伊通属咸平府开元路。1947年10月1日伊通县解放,伊通县政府迁回伊通县城,隶属吉林省;1988年8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伊通县,设立伊通满族自治县,隶属四平市6

景点有南山旅游风景区、寿山湖旅游风景区、牧情谷旅游风景区、大孤山旅游风景区等7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伊通满族自治县

  • 面积

    2527平方公里8

  • 外文名

    YiTong

  • 人口数量

    430743人(2022年末户籍人口)3

  • 别名

    古称一秃伊敦伊屯

建制沿革

伊通古称一秃、伊敦、伊屯,均系满语音译,源于伊通河名,意为宏大、汹涌之河。古为为肃慎、东胡、挹娄等族领地。隋代时属高句丽。渤海国成立后,伊通属中京显德府管辖。金代属东京路。元代属辽阳行省。明初属奴儿干都司。明末伊通大部分属于海西女真叶赫部领地。清顺治元年(1644年),有山西、河南、河北、山东等地灾民进入本境西部、东辽河沿岸定居垦殖。清嘉庆十九年(1814年)设伊通河分防巡检,属吉林厅。由于人口增加,于光绪八年(1882年)升为伊通州,属吉林府。宣统元年(1909年)升为直隶州。至宣统三年(1911年)全州人口已达到31万人,是吉林省所辖区域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州县。1913年,撤州建县,称伊通县,隶属长春道。满洲国时期,于1941年与双阳县合并,为通阳县。1945年,被中国共产党收复,建立通阳县民主联合政府。1946年3月15日,撤销通阳县,恢复伊通县和双阳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隶属吉林省。1956年,伊通县为公主岭专员公署所辖;1958年为四平专员公署所辖;1983年为四平市所辖;1985年2月为公主岭市所辖,同年12月复归四平市所辖。1988年8月30日,撤销伊通县,设立伊通满族自治县,隶属四平市。

1947年10月伊通县解放,隶属吉林省。1956年11月为公主岭专员公署所辖。1958年为四平专员公署所辖。

1983年8月为四平市所辖,1985年2月为公主岭市所辖,1985年12月复归四平市所辖。1988年8月,设立伊通满族自治县,隶属于四平市。

1945年10月,划归吉合区行政委员会长春地区管辖。1945年12月,划归吉林省政府直辖。

1946年2月,撤销通阳县(1942年与双阳县合并,称通阳县),恢复伊通县、双阳县建制。伊通县政府驻伊通镇。伊通县辖14个区,172个村。

1946年1月,划归吉辽省辽北分省管辖。7月,划归吉林省吉南专区管辖,后被国民党军占领。

1948年6月22日,吉林省政府奉东北行政委员会命令,撤销吉南、吉北两个专区,伊通县归吉林省政府直辖。成立伊通县政府。伊通县辖14个区,161个村。

1949年,伊通县政府更名为伊通县人民政府。

1955年,伊通县各区称谓取消序号,恢复原地名称呼,伊通县辖14个区,173个村。

1956年初,伊通县辖4个区,1个镇、61个乡。

1956年7月3日,国务院[国内字117号]文件批准,设立怀德专区,辖怀德、伊通等10个县。10月6日,将怀德专区更名为公主岭专区,仍辖伊通县。伊通县人民政府更名为伊通县人民委员会。辖4个区、1个镇、25个乡、9个公社。

1958年10月23日,撤销公主岭专区,设立四平专区,伊通县划归四平专区管辖。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辖8个公社,134个管理区。

1960年,伊通县辖1个镇、8个公社.计134个生产大队。

1966年1月,伊通县辖1个镇、21个公社,计221个生产大队。

1968年,撤销伊通县人民委员会,成立伊通县革命委员会。1968年2月,增设1个公社,计211个生产大队。

1979年6月,伊通镇设2个街道办事处。

1980年初,伊通县辖1个镇、21个公社,260个生产大队,1 479个生产小队,撤销伊通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伊通县人民政府。同时将镇、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镇人民政府和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5年2月28日,撤销怀德县,设立公主岭市(地级),将伊通县划归公主岭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