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试验区
农村改革试验区围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建设。承担相关改革试验任务,以改革促进农村农业经济发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农村改革试验区
成立背景
2011年底,农业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并报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共安排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围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建设,分别承担相关改革试验任务,以改革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尊重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1
试验区名单
首批24个
北京市大兴区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
山西省朔州市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
上海市闵行区
江苏省苏州市
浙江省温州市
安徽省宿州市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山东省枣庄市
河南省新乡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