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的法律文件,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21年4月29日第二次修正2。
2025年6月24日,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3。6月27日—7月26日,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4。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5。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发布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当前版本
2021年4月29日修订
- 实施时间
2025年12月1日
发布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2009年2月28日
历次修改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2018年12月29日,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21年4月29日,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5年6月24日,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此次修法采取“小切口”模式,聚焦突出问题,补齐监管短板,守牢安全底线。修正草案共3条,主要规定了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加强监管、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严厉惩处有关违法行为三方面内容3。
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5。
征求意见
2025年2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
2025年6月27日,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6日4。
修订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