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汉军
河北省隆化原县委副书记
陈汉军,男,曾任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委副书记(副处级)。2014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4月,承德检察机关对陈汉军涉嫌贪污等犯罪案提起公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陈汉军
- 国籍
中国
接受调查
隆化县县委副书记陈汉军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提起公诉
承德市隆化县委原副书记陈汉军(副处级)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经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已由承德市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向承德市滦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
双开处理
2015年7月31日,据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经查,陈汉军在任隆化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公款送礼、违规发放补贴,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提拔和调整岗位等事宜上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贪污公款、参与私分国有资产。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共承德市委决定,给予陈汉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2
参考资料
- 1承德检察机关对陈汉军涉嫌贪污等犯罪案提起公诉
- 2河北隆化县委原副书记陈汉军(副处级)被开除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