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接受调查
  • 4.提起公诉
  • 5.双开处理
  • 6.参考资料

陈汉军

河北省隆化原县委副书记

陈汉军,男,曾任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委副书记(副处级)。2014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4月,承德检察机关对陈汉军涉嫌贪污等犯罪案提起公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陈汉军

  • 国籍

    中国

接受调查

隆化县县委副书记陈汉军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提起公诉

承德市隆化县委原副书记陈汉军(副处级)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经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已由承德市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向承德市滦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

双开处理

2015年7月31日,据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经查,陈汉军在任隆化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公款送礼、违规发放补贴,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提拔和调整岗位等事宜上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贪污公款、参与私分国有资产。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共承德市委决定,给予陈汉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2

参考资料

  • 1
    承德检察机关对陈汉军涉嫌贪污等犯罪案提起公诉
  • 2
    河北隆化县委原副书记陈汉军(副处级)被开除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