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建军
9谢建军(1969年2月——),男,汉族,湖南新邵县坪上镇小河村人,函授本科法学学士邵阳学院法律专业毕业。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邵阳市邮政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5月,谢建军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被立案审查。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谢建军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9年2月
个人履历
1982.12-1987.02 新邵县严塘乡供销社工作;
1987.02-1990.11 新邵县寺门前乡供销社工作;
1990.11-1992.03 新邵县严塘区供销社经理;
1992.03-1993.04 新邵县供销社汽修厂厂长;
1993.04-1994.03 新邵县棉麻茶土特产总公司经理;
1994.03-1998.07 新邵县运管所所长;
1998.05-1999.12 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1999.12-2000.11 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聘用);
2000.11—2008.10 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2008.10—2010.05 邵阳市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2010.05—2011.07 邵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2011.07— 邵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后任邵阳市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人物事件
2015年5月,经邵阳市委批准,中共邵阳市纪委对邵阳市邮政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谢建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谢建军在担任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处长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公车私用;违反交通法规,放任单位司机在自己使用的车上悬挂单位其他车辆牌照和使用假车牌牌照;对单位财务违纪负重要领导责任;对超概算投资修建办公楼负有主管责任。在担任邵阳市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以金钱、手机、旅游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和他人发生性关系,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
谢建军上述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引诱幼女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涉嫌刑事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邵阳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邵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谢建军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省邮政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