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
石河子,别名石城,诗城,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以玛纳斯河床中心为界,与玛纳斯县为邻,北以石河子总场一、三分场的北界,东起夹河子水库西坝,西至总排干渠与蘑菇湖水库角相接处为界,西以石河子总场三分场、石河子农学院试验场和石河子镇的西界为界,南以总排干渠与两利渠交叉处,沿哈巴克沟,即石河子镇南界为界,北、西、南三面与沙湾县环接。面积460平方千米,下辖5个街道办事处和北泉镇、石河子镇1。截至2022年末户籍人口59.32万人2。2021年实现生产总值768.42亿元。地势平坦,平均海拔高度450.8米。自东南向西北倾斜,地处天山北麓中段,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南缘。石河子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季长而严寒,夏季短而炎热3。曾获得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棉纺织名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4。在2021年,被表彰为“2020年度各省份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
截至2021年末各类学校53所,各类卫生机构数341个5。
西汉文帝至东汉前期,为乌孙东境;明朝时,属蒙兀儿汗国;15 世纪前期,卫拉特进入准噶尔盆地,石河子归其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 年10月民主建政时,沙湾县将所属5 个镇乡编为3 个区,石河子为第三区,区公所驻石河子;1984年9月,石河子市成为自治区直辖市;2012 年12 月24 日,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1。景区有军垦博物馆6、驼铃梦坡等7。2020年10月,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8。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石河子
- 面积
460平方千米
- 外文名
Shihezi
- 别名
石城、诗城、戈壁明珠
- 行政区类别
县级市、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
建制沿革
西汉文帝至东汉前期,为乌孙东境。
魏晋南北朝时期,先后为柔然、高车等国占据。
北周保定二年(公元562年),突厥叶护室点密建牙于鹰沙川,石河子归其管辖。
隋仁寿三年(公元603年),突厥分为东西两部,石河子属西突厥。
唐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西突厥首领阿史那贺鲁依附唐朝,石河子遂归属于唐。唐显庆三年(公元658年),唐朝军队平定阿史那贺鲁之乱,石河子隶于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建立后,改属其管辖。唐开成五年(公元840年),葛逻禄与回鹘建立喀拉汗朝,石河子在其疆域之内。
12世纪中期,属于西辽王朝。
13世纪初,属于察合台汗国。
元朝时,隶于别失八里等处宣慰司。
明朝时,属蒙兀儿汗国。
15世纪前期,卫拉特进入准噶尔盆地,石河子归其管辖。清初为卫拉特准噶尔部呼拉玛游牧地。清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行屯田制,始设营屯。清乾隆三十九年(公元1774年)招民开垦,石河子一带形成散落式村庄。清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88年)设绥来县,石河子在绥来县治内。清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新疆设行省,石河子为绥来县西乡村庄之一。
民国三十三年(公元1944年),绥来县编设二镇五乡,石河子为五乡之一。
1945年9月,“三区”民族军进据后,石河子是沙湾县管辖下的一个镇。
1950年10月,民主建政时,沙湾县将所属五个镇乡编为三个区,石河子为第三区,区公所驻石河子。1950~195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二十二兵团司令部、政治部机关及其直属队、二十六师、骑兵第八师、军区后勤运输部生产总队、骑兵第七师30团先后进入石河子一带垦殖,并在新疆军区统一领导下,开始建设石河子新城。
1956年,作为第一批支边青年,5万多河南人来到了新疆,其中有近两万人来到了石河子。
1958年11月,石河子区公所撤销,成立星火人民公社。
1961年,经自治区批准,星火人民公社划归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至此,石河子成为以农八师为主体,有兵团石河子生产管理处、工程建设第二师参加的共同开发建设的一个垦区。
1975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及其所属师建制撤销,成立石河子地区及石河子市。石河子地区下辖石河子市、沙湾县、玛纳斯县,原兵团在石河子的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农八师全部、农七师下野地6个团场及玛纳斯新湖总场划为石河子地区管辖。石河子市析沙湾县石河子镇等地而置,6月15日宣告成立(国务院批准时间为1976年1月2日)。原兵团石河子指挥部所属独立团、五七农场、星火公社及农八师145团等单位划归石河子市管辖。
1978年9月,石河子地区撤销,石河子市直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