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
苏伊士湾同亚洲部分(西奈半岛)西岸间的海湾,为红海的西北角。,宽14-46公里,深80米。北端由苏伊士运河纵穿苏伊士地峡通连地中海。沿岸有苏伊士等港市。石油资源较丰富,为全国最重要的采油区,有穆尔甘、拜拉伊姆等海上油田。而它西北的经济区更是是埃及重要的区域开发项目。总面积达233平方公里,其中的3号区块由中埃双方组建合资公司进行开发,面积为21.85平方公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
- 总面积
达233平方公里
- 位于
埃及非洲部分东北岸
- 长
325公里
简介
主要介绍
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以下简称苏伊士经济区)是埃及重要的区域开发项目。,其中的3号区块由中埃双方组建合资公司进行开发,面积为21.85平方公里。
经济区里的中埃关系
中埃两国政府1997年签署谅解备忘录,中国同意帮助埃及在苏伊士地区建设一个自由区,并提供建设经济特区的经验,鼓励中方企业界参与自由区的项目建设。1998年,国务院领导确定由天津开发区承担该项目。1998年4月天津开发区成立了苏伊士国际合作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合作。
1998年5月,苏伊士公司与埃及国民银行、国家投资银行、阿拉伯承包商公司以及苏伊士运河管理局等四家单位共同投资成立“埃中合营投资股份公司”。埃中合营公司购买了经济区13个区块中的3号区块,从中选取2平方公里作为起步区。
埃及政府最初决定在苏伊士地区设立经济特区时,制定了一个宏伟的战略规划,希望将其建成一个综合性的工业基地,并利用其区位优势带动埃及产品的出口,缓解埃及的就业压力。但经济区建设初期,埃及经济即受宏观调控不当等因素的影响逐渐步入低谷,影响了外资进入的积极性。加之埃方缺乏建设经济特区的经验,一开始定位太高,政策和法律又不能及时到位,后又出现了开发思路不明确、政策反复无常、管理机构不健全等问题,致使经济区的建设一直处于由各开发商自行规划、开发的分散局面,总体进展较为缓慢。
2002年6月,埃及政府正式颁布了“经济特区法”,将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定位为经济特区。2003年埃政府在总结前几年实践结果和学习中国建设开发区经验的基础上,调整思路,正式决定将缩小经济区面积,新设立经济区管理机构和经济区开发控股公司,制定统一的经济区发展规划,并拟建立5平方公里示范区实施滚动开发。
经济区概况
基本情况
原面积233平方公里,分为13个区块,其中4个区块已由不同的开发公司分别购买进行开发。(以开罗——因苏哈那公路为界,南部89平方公里分为4个区块,北部144平方公里分为9个区块)
近期埃方决定将经济区面积缩减到92平方公里左右(南部约50平方公里,北部约42平方公里)。保留现有的开发公司,在已购土地上保持按照1997年8号投资保护与鼓励法进行经营。制定统一的经济区发展规划,划定区块按照2002年83号经济特区法进行经营,新设立经济区管理机构和经济区开发控股公司,提供“一站式服务”。
优势与不足
苏伊士经济区的优势在于埃及政府重视发展经济区,所制定的经济特区法为出口型工业企业提供了优惠的政策待遇,经济区地处亚非欧三大洲连接处,交通便利,能源价格便宜,人力资源丰富,具备一些矿产资源,并可以利用埃及与多个国家签订的优惠贸易安排进行出口。不足之处在于经济区到目前为止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尚不完善,城市依托性较差;经济特区法尚未实施,经济区管理机构尚未完全正常运行。
在经济区投资项目建议
在经济区投资要注意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选择符合埃及国情、产品有技术含量,使用当地劳动力的适当规模项目,审慎选择合作伙伴,以埃及为基地,将产品辐射到周边国家市场。
经济区现有的投资项目
截至2005年1月,经济区共有12个投资项目,主要包括:
1、一号区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