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4.行政区划
  • 5.地理环境
  • 6.自然资源
  • 7.人口民族
  • 8.经济概况
  • 8.1.工业
  • 8.2.农牧业
  • 8.3.外贸
  • 9.社会事业
  • 10.政治
  • 11.交通运输
  • 12.风俗民情
  • 13.著名人物

海伦(黑龙江省绥化市下辖市)

中国黑龙江省绥化市下辖市

海伦市位于黑龙江省中部,绥化市北部。南距哈尔滨市214公里,北距黑河市376公里,西距齐齐哈尔市268公里。幅员面积466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41万亩。总人口84.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5万人。辖23个乡镇243个行政村,3个街道办事处,20个社区。海伦市是黑龙江省绥化市的县级市,属寒温带大陆性气候,面积4667平方公里,人口84.7万(2011年),其中城市人口13万,人口和幅员面积均居黑龙江省市县第七位。享有中国优质大豆之乡、中国高淀粉玉米之乡、中国甜菇娘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中国甜菜之乡、中国籽鹅之乡“六乡”美誉,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县。 2014年3月海伦市入选国家首批新能源示范城市。

基本信息

  • 面积

    4667平方公里

  • 别名

    海伦县

  • 行政区类别

    县级市

  • 下辖地区

    23个乡镇

  • 政府驻地

    海伦镇

历史沿革

海伦,是黑龙江省建治较早的县份之一。自古以来,中华民族的先人就已经劳动和生息在这块土地上。在秦、汉、唐、辽、金、元、明时期,境内即有少数民族生息、繁衍、劳动。

海伦市,以海伦河得名。海伦,为“开凌”之音转,满语“水獭”之意。因海伦河中盛产水獭,故名。海伦设治时便由此得名。海伦一带,为清皇室围场。先后为呼兰城守尉、呼兰副都统辖地。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设置绥化厅后,归绥化厅管辖。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始建通肯副都统衙门,海伦县境域即为其所辖;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裁通肯副都统,设通肯协领署;宣统元年(1909年),海伦直隶厅改为海伦府;

1912年(民国元年)海伦府改为海伦县;民国6年(1917年)1月设望奎设治局,从此,海伦、望奎分治,恢复海伦县;1932年,日本入侵后,海伦县归属伪滨江省。1945

年8月15日,伪满洲国覆灭,全县人民获得解放。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于1945年11月,建立了人民政府,至1949年建国前夕,海伦县曾先后归黑嫩省、黑龙江省管辖。1949年10月1日建国后,海伦县一直属于黑龙江省管辖。

至1985年,县境内共有7个镇,10个街道;22个乡,360个村。

1989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海伦县,设立海伦市(县级),以海伦县的行政区域为海伦市的行政区域,仍隶绥化地区。

1990年1月11日,正式撤县设市。

行政区划

2013年,海伦市辖23乡镇,分别是:海伦镇、前进乡、向荣乡、长发乡、东林乡、东风镇、海南乡、乐业乡、共荣乡、祥富镇、海兴镇、福民乡、丰山乡、永富乡、伦河镇、百祥乡、联发乡、共合镇、永合乡、 爱民乡、海北镇、扎音河乡、双录乡。

地理环境

海伦地处松嫩平原东北端,小兴安岭西麓,北纬46度58分至47度52分,东经126度14分至127度45分。地形为丘陵、漫岗,平均海拔239米。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无霜期120天左右,有效积温2200至2400℃,年降水量500至600毫米。境内有通肯河、扎音河、克音河、海伦河、三道乌龙沟5条主要河流。

自然资源

海伦市资源丰富,是世界三块黑土地之一,素有“粮仓”之称。 通肯河、克音河、海伦河等五条河流横贯东西,东方红、联丰等5座大中型水库和30多座小型水库星罗棋布。西部平原盛产大豆、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和亚麻、烤烟等经济作物。北部山区盛产红松、白杨等木材和甘草、党参等中药及猴头、蕨菜等山产品。地下蕴藏丰富的煤炭、砂金、矿泉水等矿产资源。

人口民族

截至2011年末,海伦市总人口84.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5万人。

海伦境内民族99.5%是汉族,还有满族、朝鲜族、蒙古族、回族、僮族、土家族、彝族、壮族、黎族、锡伯族、苗族、藏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等少数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