蒜苔事件
1987年5月苍山县,蒜薹滞销,蒜农强烈不满。5月27日县城卞庄大集,挤满卖蒜薹的各种车辆,收购点已停止收购。三合乡一蒜农将1车蒜薹拉进县政府院内,到处抛撤,引起群众围观,多达千人。极少数不法分子从中煽动群众冲进办公楼,打砸县政府,与此同时,神山镇的青竹、和庄一带过路汽车10多辆被砸,有的司机、干部被打。事件发生后,轰动全国,后被官方称作“蒜薹事件”,载入《苍山县志》。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蒜薹事件
- 时间
1987年5月
- 地点
苍山县
- 记载
《苍山县志》
社会背景
1987年,由于当时的地方政府未能充分评估所能消化的市场容量,盲目硬性摊派,要求农民种蒜薹,结果虽然田间蒜薹丰收,由于找不到市场导致大量蒜薹无法卖出。1
起因
1987年5月苍山县种植大蒜6200公顷,产蒜薹4500万公斤,一度严重滞销,蒜农强烈不满。5月27日县城卞庄大集,挤满卖蒜薹的各种车辆,收购点已停止收购。三合乡一蒜农将1车蒜薹拉进县政府院内,到处抛撤,引起群众围观,多达千人。
经过
极少数不法分子从中煽动群众冲进办公楼,将一楼4个单位的门窗玻璃全部砸碎,抢走档案资料、办公用具、印章等,直接经济损失6万多元。与此同时,神山镇的青竹、和庄一带过路汽车10多辆被砸,有的司机、干部被打。
结局
事件发生后,省地派工作组赴苍山调查处理。认为这次事件主要是由于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思想上、作风上严重官僚主义和失职造成的。据此,中共临沂地委决定:撤销对"蒜薹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的李常存苍山县委副书记职务,并建议撤销其县长职务;县委书记杨国胜停职检查,视检查情况另行处理。对借机煽动打砸抢的少数违法分子,苍山县司法部门进行了收审,经审理逮捕9人,对29人分别作罚款、赔偿、教育释放处理。
纪念
苍山县为纪念“蒜薹事件”,在苍山塔山公园内建了一座大蒜塔,大蒜塔于1992年5月27日奠基,历时1年竣工。塔高11层,层高3米,加之塔子山海拔高度78米,塔身海拔高度110米,塔层四面辟门,八角回廊紫绕。塔顶倒立蒜头,恰似譬钟,风吹有声,警示后人记取"蒜薹事件"的教训,不忘前车之鉴。蒜倒,即算计到矣,告诫各级为政之要在于循规律择善而后,泽加于民,和济百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则为大计也!
参考资料
- 1苍山蒜薹“卖难”:靠行政还是靠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