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文
李培文,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内蒙古党校研究生,经济管理硕士,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培文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72年6月
- 毕业院校
包头市财校
- 籍贯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
-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1988.09—1992.08 包头市财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89.10-1993.12内蒙古财经学校会计专业自考专科学习)
1992.08—2001.12 青山区建设局科员
2001.12—2003.06 青山区财政局核算中心副主任(2002.09-2004.12内蒙古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2003.06—2005.12 青山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2005.09-2008.01内蒙古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研 究所学习)
2005.12—2009.06 青山区招商局局长、党支部书记
2009.06—2011.02 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1.02—2012.11 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12.11—2015.12 青山区政府副区长
2015.12—2017.10 青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2017.10—2018.09 青山区政府副区长
2018.09— 青山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1
工作分工
协助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和重大工业项目、教育、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安全生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应急管理、全面深化改革、机关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 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志史办)、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城乡房屋征收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机关事务)、区政务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
联 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武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包头市自然资源局青山区分局(青山国土监察大队)、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1
参考资料
- 1李培文青山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