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民政局
临沭县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法律、法规。
基本内容
临沭县 民政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和检查会费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定补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工作及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承办烈士事迹编纂工作;审核上报评残、批烈材料;调整革命伤残军人伤残等级;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工作。
6、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检查并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减灾合作。
7、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全县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和老年公寓(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8、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乡镇政府推行政务公开。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9、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乡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10、承办乡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县(区)际边界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资料的审定。
11、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县(区)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办与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
12、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管理办法;承办新建社会福利企业申报工作,指导福利企业的规范化建设。
13、拟定全县保障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救济政策;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和行政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县福利募捐活动和福利彩票(中国社会有奖募捐券)的发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15、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婚姻服务活动,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16、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保护合法收养关系及儿童的权益。
17、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