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
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是一项由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颁布的文件。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
- 类别
法律
- 性质
规范
- 时间
2001年
基本内容
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
(2001年6月16日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序 言
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资格,获准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
律师对促进依法治国、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推进民主法制进程、保护市场主体的权利、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秩序负有特殊的责任。
律师作为专业法律人士应当关注国家法律的制定与实施,通过高水平的执业活动促进法律的实施与完善。
律师的执业权利源自于委托人的授权及法律的规定。律师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应当按照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和权限,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律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履行各种职责。
律师的执业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律师只能为了合法的目的履行委托义务,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执业前应具备良好的法学教育背景,执业后应不断汲取新知,提高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律师应以达到本领域最高专业水准作为执业目标和职业追求。
律师的执业活动有可能产生与委托人、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以及其它主体之间的冲突。律师执业规范的制订,旨在以本行业公认的职业道德为准则,确定解决这些冲突的规则。但即使如此,律师执业规范也不可能穷尽执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全部问题,需要律师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善意地予以理解、判断、处理。
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特殊社会责任。律师协会有责任对律师执业进行强有力的自律管理,每一位律师均有义务遵守律师执业规范,重视其社会责任。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和漠视社会责任会危害整个律师事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
北京市律师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律师执业规范。
第二条 [定义]
律师执业规范是指导律师执业行为的准则,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是否符合律师职业要求的标准,是对违规律师及其所属律师事务所进行处理的依据。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律师执业规范适用于在北京市司法局登记注册并成为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