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经历
  • 4.主要贡献
  • 4.1.教材
  • 4.2.主要论文
  • 5.荣誉记录
  • 6.参考资料

吴真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女,生于1971年3月,安徽黄山人。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吴真

  • 出生日期

    1971年3月

  • 出生地

    安徽黄山

  • 毕业院校
  • 专业方向

    环境法经济法

  • 学术代表作

    《经济法学》

  • 职称

    教授

人物经历

199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俄语系;2000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聘郑州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2001年至今聘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1

主要贡献

教材

《经济法学》(主编),中国人事出版社,1999年版。

主要论文

1、《法的正义观对法治的选择》,《长白学刊》,2004年第6期;

2、《存款人权利研析》,《当代法学》,2003年第2期;

3、《储蓄合同的理论批判与制度重构》,《民法现代性与制度现代化》(文集),2002年第12期;

4、《信用评级:信用机制的商法保障》,《中国商法年刊》(第2卷,文集),2002年12月版;

5、《储蓄机构义务探析》,《思考与探索》,2002年第7期;

6、《真伪储蓄合同之辨-储蓄合同的效力考察》,《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3期;

7、《隐名代理的法律地位研究》,《当代法学》,2002年第3期;

8、《论经济法的市场规制法律制度》,《郑州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

9、《法律的市场化与市场化的法律》,《郑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6期;

10、《论储蓄合同的性质》,《中州学刊》,2001年第3期;

11、《论储蓄合同的成立》,《河南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1

荣誉记录

2000年8月,《论经济法的市场规制法律制度》,河南省社科联青年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