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制度推行
  • 4.申领范围
  • 5.申领条件
  • 6.申领程序
  • 7.申领时间
  • 8.相关要求
  • 9.参考资料

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网信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网信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新闻机构主管单位,中央新闻网站:

为加强新闻网站编辑记者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央有关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在已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一类资质并符合条件的新闻网站中按照“周密实施、分期分批、稳妥有序、可管可控”的原则核发新闻记者证。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

  • 外文名

    Notification of issuing press card on news websites

制度推行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4年10月29日联合下发《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国新闻网站正式推行新闻记者证制度。全国范围内的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由此正式纳入统一管理。

据了解,在全国新闻网站正式推行新闻记者证制度将严格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姜军表示,此次新闻网站记者证发放将本着“周密实施、分期分批、稳妥有序、可管可控”的原则,首批实施范围是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且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一类资质并符合条件的新闻网站,申领人员应为新闻网站编制内或者正式聘用的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人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新闻网站编辑记者培训和资格审核把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核发记者证。

姜军指出,此次在全国新闻网站发放的新闻记者证与对传统媒体发放的新闻记者证一致,以确保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同一标准、统一管理。新闻网站必须依照核发范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核申领人资格条件,严格控制记者证发放范围。同时,《通知》还要求新闻网站主办或主管部门须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审核新闻网站提交的申报材料,指导新闻网站按时完成新闻记者证核发工作,并不断加强对新闻网站新闻记者的监督管理。

申领范围

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一类资质并符合条件的新闻网站中,专职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在岗人员。

下列人员不发新闻记者证:

(1)新闻网站中党务、行政、后勤、广告、发行、经营、技术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

(2)新闻网站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网站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特约记者,专职或者兼职为新闻网站提供稿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员;

(3)在新闻采编活动中因违法违纪受过严重处罚的人员以及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

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申领新闻记者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领条件

新闻网站中申领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二)新闻网站编制内或者正式聘用,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获得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发的《互联网新闻采编培训合格证》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

申领程序

中央新闻网站申领新闻记者证的人员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核后,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核发;地方新闻网站申领新闻记者证的人员经所在地省级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和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复审,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