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冻)禽肉卫生标准
基本信息
- 书名
鲜(冻)禽肉卫生标准
- 作者
卫生局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基本内容
前 言
本标准同时代替GB 2710—81《冻鸡肉卫生标准》、GB 2724—81《鲜鸡肉卫生标准》和GB 10148—88《鲜(冻)鸭、鹅肉卫生标准》。
GB 2710—81和GB 2724—81将冷冻和新鲜鸡肉鲜度分为二级,并以感官指标和挥发性盐基氮(TVB-N)来区别,一级鲜度肌肉和腹腔具有鲜鸡肉正常的 气味,TVB-N≤15mg/100g;二级鲜度腹腔有轻度不快味,TVB-N≤25mg/100g.未冷冻和冷冻鸡肉的标准分开。GB 10148—88也将鸭、鹅肉鲜度分为二级,一级鲜度具有鸭、鹅肉固有的气味,TVB-N≤13mg/100g;二级鲜度允许肌肉有轻度异味,TVB-N≤20mg/100g.该标准将未冷冻和冷冻两种鸭、鹅肉定为一个标准。
本标准将未冷冻和冷冻的家禽(包括鸡、鸭、鹅)的卫生标准合并成一个,并取消二级鲜度,只制定了正常家禽应具有的感官性状及理化指标,TVB-N≤20mg/100g.
本标准还增添了兽药残留指标——四环素残留量,限量为0.25mg/kg.
本标准于1981年首次发布,1996年11月进行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禽(鸡、鸭、鹅)肉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