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鲜(冻)禽肉卫生标准

基本信息

  • 书名

    鲜(冻)禽肉卫生标准

  • 作者

    卫生局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基本内容

前 言

本标准同时代替GB 2710—81《冻鸡肉卫生标准》、GB 2724—81《鲜鸡肉卫生标准》和GB 10148—88《鲜(冻)鸭、鹅肉卫生标准》。

GB 2710—81和GB 2724—81将冷冻和新鲜鸡肉鲜度分为二级,并以感官指标和挥发性盐基氮(TVB-N)来区别,一级鲜度肌肉和腹腔具有鲜鸡肉正常的 气味,TVB-N≤15mg/100g;二级鲜度腹腔有轻度不快味,TVB-N≤25mg/100g.未冷冻和冷冻鸡肉的标准分开。GB 10148—88也将鸭、鹅肉鲜度分为二级,一级鲜度具有鸭、鹅肉固有的气味,TVB-N≤13mg/100g;二级鲜度允许肌肉有轻度异味,TVB-N≤20mg/100g.该标准将未冷冻和冷冻两种鸭、鹅肉定为一个标准。

本标准将未冷冻和冷冻的家禽(包括鸡、鸭、鹅)的卫生标准合并成一个,并取消二级鲜度,只制定了正常家禽应具有的感官性状及理化指标,TVB-N≤20mg/100g.

本标准还增添了兽药残留指标——四环素残留量,限量为0.25mg/kg.

本标准于1981年首次发布,1996年11月进行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禽(鸡、鸭、鹅)肉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