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 性质
通知
- 发布单位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内容
开展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基本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编制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对于加快打造两个构建升级版、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努力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圆满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刻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准确把握全省实施三大国家战略规划机遇,以改革为总统领,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以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为总方向,以加快打造构建新型产业基础和新型城市骨架升级版为总任务,加强战略研究和系统谋划,着力破解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矛盾和问题,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约束力,努力把鹤壁建设成为豫北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二、规划体系
我市“十三五”规划的体系,按对象和功能分为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
(一)总体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其在各类规划中处于主导地位,是编制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制定各项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在深入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建立“十三五”重大项目库,由市政府组织实施。
(二)区域规划。是以县区政府为主体、以具有代表性的经济功能区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经济区域的延伸和细化,是编制区域内其他各类规划的依据。
(三)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落实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