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之一)
吉林省简称“吉”,省会长春市。 地处东经122-131度、北纬41-46度之间,面积18.7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面积2%。位于中国东北中部,处于日本、俄罗斯、朝鲜、韩国、蒙古与中国东北部组成的东北亚几何中心地带。北接黑龙江省,南接辽宁省,西邻内蒙古自治区,东与俄罗斯接壤,东南部以图们江、鸭绿江为界,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隔江相望。东西长650公里,南北宽300公里。东南部高,西北部低,中西部是广阔的平原。 吉林省气候属温带季风气候,有比较明显的大陆性。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干燥。 吉林是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加工制造业比较发达,汽车与石化、农产品加工为三大支柱产业,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医药、冶金建材、轻工纺织具有自身优势特色。 吉林省辖长春(副省级市)、吉林(较大的市)、四平、通化、白山、辽源、白城、松原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吉林省
- 外文名
Jilin Province
- 别名
吉
- 行政区类别
省
- 所属地区
东北地区
历史沿革
早在远古时期,就有人类在吉林省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距今约5~1万年前出现的“ 寿山仙人洞”、“ 榆树人”、“ 安图人”、“ 青山头人”,是 吉林省古人类文明形成的重要标志。远在 舜、 禹时代,吉林省境内的古代民族就开始与中原王朝建立了具有隶属性质的贡纳关系并逐渐成为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
1740年(乾隆五年)颁布了“流民归还令”,对 山海关以东地区施行封禁政策。但清政府的封禁政策并未能阻止为生活所迫的华北大批汉族农民流入吉林省中部一带,并向北、向东、向西扩展。
1803年(嘉庆八年) 清政府废止禁令。
1878年(光绪四年)吉林设置垦务局,大事垦殖,经济面貌大为改观,并逐步形成东部的农林地区,中部的农业地区和西部农牧地区的差异特点。
1907年,正式建吉林行省,清政府完全处于内外交困、风雨飘摇、惶惶不可终日之中。光绪帝欲凭借改革地方政治来挽救垂危的统治。他首先发布谕旨:裁撤东北三将军,设立奉天(今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改盛京将军为东三省总督。吉林省正式建制,称吉林行省,设 吉林巡抚(吉林省第一任巡抚为顾肇熙),省会设于吉林市。
1908年,吉林省组成巡抚衙门,吉林将军、吉林分巡道随之废除,吉林巡抚成为吉林省最高民政长官,并兼理旗务。同年,吉林省仿照关内行省之例,先后在省下置四路分巡兵备道。
1912年:吉林省作为南京临时政府和22行省之一,区划沿清旧制不变。2月12日,清朝末代皇帝 爱新觉罗·溥仪下诏退位。268年的清朝统治与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宣告结束。4月15日, 袁世凯下令各省督抚均改称都督。陈昭常任吉林省都督。
1926年:中共北满地委在吉林省建立长春支部。
1930年:于和龙县药水洞成立东北地区第一个农村苏维埃政权。
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边界状况是:西界奉天,北界黑龙江,南至图们江外 韩国,东界 苏联。
二十世纪初,东北成为俄、日帝国主义进行殖民扩张的角逐之地。在“五四”运动的推动和后来“五卅”运动的影响下,吉林大地不断掀起反帝爱国斗争风潮。民族工商业有所发展,出现了更多具有近代规模的城市。
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悍然发动“ 九一八事变”,侵占了中国东北,吉林沦为日本的殖民地。1932年3月9日, 伪满洲国傀儡政权正式建立,以 溥仪为执政,年号“大同”,定都“新京”(今长春)。1934年,日本改“满洲国”为“满洲帝国”,改“执政”为“皇帝”,改年号“大同”为“康德”。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8月18日,溥仪在通化宣布退位,伪满洲国灭亡。
1931年9月19日,日军占领长春、四平等地。21日,吉林城沦陷。吉林省代主席、东北边防军副司令长官公署参谋长熙洽降日。11月12日,吉林省抗日政府在宾县成立,诚允任代理主席。
1945年8月8日, 苏联对日宣战。9日零时,苏军向日本关东军发动全面进攻。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吉林光复。
1945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在长春成立吉合区党委。同时成立吉合区行政委员会,主任委员周保中。辖区包括吉林、合江以及松江之珠河以东地区。这是吉林省建立的第一个省级人民政权。同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撤销吉合区党政军机构,成立中共吉林省工作委员会。同年12月27日至30日,在永吉县岔路河镇召开吉林省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55人,列席代表9人。
吉林省政府成立后,其辖区、省会驻地、工作机构、派出机构等,几经变动。吉林省政府成立时,省属市县已由1945年11月10日中共吉林省工委成立时辖属的3市23县,调整为辖长春、吉林2市和 长春、 榆树、德惠、九台、通阳、永吉、蛟河、舒兰、磐石、桦甸、敦化、延吉、和龙、 汪清、 珲春、 安图等16县,至1946年5月下旬部分市、县被国民党军占领之前,均已成立了市、县政府,辖区人口650余万人。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国民党政府把东北划成9省,吉林省领长春、吉林2市和永吉、榆树等18县1旗。
1945年11月25日,中共永吉地委征得驻吉苏军同意,成立吉林市民主政府,至1946年5月28日随军撤出,吉林市被国民党军队占领。1948年3月9日吉林市解放,复建吉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