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祥
2李洪祥,男,汉族,1963年12月生,黑龙江嫩江人,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党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任黑龙江省鸡西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22年4月13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李洪祥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洪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查封、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收益部分继续追缴,上缴国库。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洪祥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3年12月
- 毕业院校
人物履历
1981.09—1984.09,黑龙江省农机学校农机修理专业学生
1984.09—1988.07,黑龙江省农机维修研究所人事劳资干事
1988.07—1991.11,黑龙江省农机维修研究所团委书记、党委秘书(1986.05—1988.10,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党政干部基础科专业学习)
1991.11—1992.03,黑龙江省农机维修研究所所长办公室副主任
1992.03—1992.11,黑龙江省农机维修研究所所长办公室主任(1990.09—1992.07,在黑龙江省委党校党建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
1992.11—1993.03,黑河地委组织员办公室正科级组织员
1993.03—1996.04,黑河市委组织员办公室正科级组织员
1996.04—1997.09,逊克县宝山乡党委书记,逊克县东南山区经济开发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1997.09—1999.02,逊克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9.02—2002.08,逊克县委副书记
2002.08—2002.10,黑河市爱辉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2.10—2004.04,黑河市爱辉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4.04—2006.05,黑河市爱辉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05—2007.01,黑河市护林防火副总指挥(副市级)
2007.01—2012.01,黑河市政府副市长、市护林防火副总指挥
2012.01—2014.04,黑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14.04—2014.05,鸡西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
2014.05—2016.11,鸡西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兼鸡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