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武
3张爱武,男,汉族,1961年2月生,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2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公安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专学历。
曾任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2年2月,张爱武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张爱武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1年2月
人物履历
1978年12月至1981年6月,在广安县公安局桂兴派出所工作;
1981年6月至1986年8月,在广安县公安局浓洄派出所工作;
1986年8月至1993年4月,任广安县公安局浓洄派出所副指导员;
1993年4月至1994年1月,任广安市广安区公安局浓洄派出所副指导员、正科级侦察员;
1994年1月至1998年7月,任广安市广安区公安局浓洄派出所所长;
1998年7月至2000年5月,任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城南派出所所长;
2000年5月至2003年6月,任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纪委书记;
2003年6月至2010年4月,任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副局长;
2010年4月至2012年4月,任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2年4月至2013年6月,任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督察长;
2013年6月至2013年7月,任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政治委员;
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任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
2014年6月至2014年9月,任广安市前锋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任广安市前锋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为广安市公安局副县级干部;
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为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副县级干部;
2018年12月至2019年10月,任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三级高级警长;
2019年10月至2021年2月,任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二级高级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