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
81王华,男,汉族,1964年6月生,安徽枞阳人,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3年4月被开除党籍),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安徽省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1。
2023年10月24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王华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4年6月
人物履历
曾任安徽省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1978.09-1981.07,安徽水利电力学校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学生。
1981.07-1984.04,安庆市郊区罗塘公社水利干事、财粮员。
1984.04-1990.01,安庆市郊区罗塘乡副乡长。
1990.01-1991.04,安庆市郊区罗塘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
1991.04-1991.10,安庆市郊区罗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1.10-1992.02,安庆市郊区罗塘乡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团主席。
1992.02-1992.10,安庆市郊区龙狮桥乡党委副书记、政府筹备组组长。
1992.10-1998.03,安庆市郊区龙狮桥乡党委书记。
1994.03-1994.07,参加市委党校青干班学习。
1994.08-1996.12,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03-1999.05,安庆市郊区区委宣传部部长。
1999.05-2003.12,安庆市郊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0.09-2003.07,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12-2005.06,安庆市郊区(宜秀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2005.06-2006.06,宜秀区委副书记。
2006.06-2007.05,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工委委员。
2007.05-2008.09,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工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