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概述
  • 3.1.文化社区
  • 3.2.自治行政区
  • 4.行政区划详表
  • 5.历史沿革
  • 6.主要城市

比利时行政区划

现行的比利时行政体制于1993年7月14日启用,分为三层。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比利时行政区划

  • 外文名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of Belgium

概述

比利时行政区划

现行的比利时行政体制于1993年7月14日启用,分为三层: 联邦政府,总部设于 布鲁塞尔。 三个社团: 弗莱芒社团(荷语社团) 法语社团 德语社团 三个地区(自治行政区): 弗莱芒区 瓦隆区 布鲁塞尔首都区

全国地方分为10个省(province/provincie)和589个市镇。分属3个大区(region/geweste)。

文化社区

社团弗莱芒社团法语社团德语社团

自治行政区

自治行政区佛罗明区瓦隆尼亚区布鲁塞尔首都区

行政区划详表

大区-省名

COK

ISO

E2002

面积/km⊃2;

首府和主要城市

CE2002

佛兰德大区(荷兰语区) Vlaanderen

20

VLG

5,972,781

13,522

安特卫普 Antwerpen

21

VAN

1,652,450

2,867

安特卫普 Antwerpen

448,709

西佛兰德 West-Vlaanderen

22

VWV

1,132,275

3,145

布鲁日 Brugge

116,836

东佛兰德 Oost-Vlaanderen

23

VOV

1,366,652

2,982

根特 Gent

226,220

21

ISO:代码来源自比利时标准化协会(IBN),1996-06-06 COK;本网自编使用的代码系统

历史沿革

维也纳会议时它被并入荷兰,1830年10月4日独立。 1980: 佛兰德和 瓦隆大区各自设立大区政府。 1989: 布鲁塞尔首都大区设立政府。 1993年完成国家体制改革,正式实行联邦制。 1995.1.1: 布拉班特省分为南、北布拉班特和布鲁塞尔首都三个省。

主要城市

所有人口超过10万的城市都在表中反映了。虽然表中的城市从人口看多是小城市,但这不是说比利时的人口平均分布在3万平方公里上,实际上布鲁塞尔、安特卫普等城市周围集聚了大量的人口,只是统计上他们分别属于不同的城市而已。首都大区近100万人居住在161平方公里上,显然这是一个大都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