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行政区划
现行的比利时行政体制于1993年7月14日启用,分为三层。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比利时行政区划
- 外文名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of Belgium
概述
比利时行政区划
现行的比利时行政体制于1993年7月14日启用,分为三层: 联邦政府,总部设于 布鲁塞尔。 三个社团: 弗莱芒社团(荷语社团) 法语社团 德语社团 三个地区(自治行政区): 弗莱芒区 瓦隆区 布鲁塞尔首都区
全国地方分为10个省(province/provincie)和589个市镇。分属3个大区(region/geweste)。
文化社区
社团弗莱芒社团法语社团德语社团
自治行政区
自治行政区佛罗明区瓦隆尼亚区布鲁塞尔首都区
行政区划详表
大区-省名 | COK | ISO | E2002 | 面积/km⊃2; | 首府和主要城市 | CE2002 |
佛兰德大区(荷兰语区) Vlaanderen | 20 | VLG | 5,972,781 | 13,522 | ||
安特卫普 Antwerpen | 21 | VAN | 1,652,450 | 2,867 | 安特卫普 Antwerpen | 448,709 |
西佛兰德 West-Vlaanderen | 22 | VWV | 1,132,275 | 3,145 | 布鲁日 Brugge | 116,836 |
东佛兰德 Oost-Vlaanderen | 23 | VOV | 1,366,652 | 2,982 | 根特 Gent | 226,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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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代码来源自比利时标准化协会(IBN),1996-06-06 COK;本网自编使用的代码系统
历史沿革
维也纳会议时它被并入荷兰,1830年10月4日独立。 1980: 佛兰德和 瓦隆大区各自设立大区政府。 1989: 布鲁塞尔首都大区设立政府。 1993年完成国家体制改革,正式实行联邦制。 1995.1.1: 布拉班特省分为南、北布拉班特和布鲁塞尔首都三个省。
主要城市
所有人口超过10万的城市都在表中反映了。虽然表中的城市从人口看多是小城市,但这不是说比利时的人口平均分布在3万平方公里上,实际上布鲁塞尔、安特卫普等城市周围集聚了大量的人口,只是统计上他们分别属于不同的城市而已。首都大区近100万人居住在161平方公里上,显然这是一个大都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