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介绍
  • 4.村内经济
  • 5.非遗文化
  • 6.村规民约
  • 7.领导班子

王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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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新昌县大市聚镇下辖村

王桥村地处新昌县大市聚镇西南部,于2004年由下王、桥头两村合并而成。全村分为11个村民小组,307户人家,853人。现有农田783亩,旱地190亩,茶园480亩,山林1211亩。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王桥村

  • 行政区类别

    村庄

  • 所属地区

    新昌县大市聚镇

  • 电话区号

    0575

  • 地理位置

    新昌县大市聚镇西南部

基本介绍

王桥村地处新昌县大市聚镇西南部,于2004年由下王、桥头两村合并而成。全村分为11个村民小组,307户人家,853人。现有农田783亩,旱地190亩,茶园480亩,山林1211亩。

村内经济

村内个体企业7家,其中轴承厂4家,布厂3家。村民以镇内外务工为主,制茶、种植小京生、柿子、西瓜为辅。村现有党员31名,两委班子10人,村两委班子带领村民努力探索发展经济新路,近年来在村两委班子的共同努力和全村人的辛勤劳动下经济迅速发展起来。

非遗文化

在物质生活得到改善的同时,村民们也不忘在精神生活方面的追求,传统的民间娱乐依然丰富着每个村民,其中“王桥三十六行”、“王桥回头拜”被列入新昌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相传已有上百年历史的“王桥三十六行”更是列入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村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安定,村民生活水平年年提高。

村规民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保证村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本村三个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范围内进行,必须体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协助镇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完成镇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为了保障村务各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村民委员会下设治保、调解、文卫、计生、社会保障等组织,接受村民委员会领导,对村民委员会负责,同时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规民约制度,以确保村民自治各项规章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本章程在广泛征得本村村民意见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本章程即是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工作规程,也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干部群众都必须遵守。

第五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 村民代表会议规则

第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由村民会议授权决定。

第七条 经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由村民委员会实施。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主要由村民代表、村两委会成员和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等人组成,村民代表由原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撤换补选村民代表,在原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代表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如调离、迁出和发生其它情况,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第九条 村民代表的资格: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有一定的群众威信,能正确行使权力和积极履行应尽义务。

第十条 村民代表的权利:可以单独或与其它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有权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和事项;有权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评议村民委员会及其它成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或质询;有权向上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表决决定、决议时,有自主表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