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简介
  • 4.主要职责
  • 5.标准化管理
  • 5.1.管理体制
  • 5.2.标准性质
  • 5.3.标准体制
  • 5.4.标准制定程序
  • 6.内设部门
  • 6.1.办公室
  • 6.2.机关党委
  • 6.3.综合业务管理部
  • 6.4.国际合作部
  • 6.5.农业食品标准部
  • 6.6.工业标准一部
  • 6.7.工业标准二部
  • 6.8.服务业标准部
  • 6.9.标准信息中心
  • 7.机构领导
  • 8.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正式成立于2001年10月。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1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外文名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中文简称

    中国国家标准委国家标准委

  • 英文简称

    SAC

  • 成立时间

    2001年10月

机构简介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履行 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 国务 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及市、县 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SAC。

中国是ISO的正式成员,代表中国的组织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SAC)。

主要职责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发布。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 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