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教委
2011年,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237所,其中,公立学校180所,民办学校57所。公立学校中,有单设幼儿园4所(市级示范幼儿园2所),小学144所(村小84所),初中22所,一贯制学校1所,高完中4所,普通高中1所,职业中学2所,教师进修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民办学校中,有幼儿园37所,小学13所,单设初中1所,一贯制学校5所,中职学校1所。有教学班2 745个,公立学校2370个,民办学校275个;在校学生130410人,公立学校117107人,民办学校13303人。幼儿园入园率49.05%;小学入学率99.70%,巩固率99.09%,毕业率100%;初中入学率96.75%,巩固率99.30%,毕业率100%。全县有在职教职工6985人,公办6230人,民办755人,其中,专任教师5993人;离退休教职工2772人。中小学有县级骨干教师193人,市级骨干教师66人。全县学校占地面积267878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90557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9718.32万元,其中,仪器设备总值4905.07万元(均不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潼南教育继续围绕“高举质量大旗,牢记安全为天,规范师德师风,强化内部管理”的教育总体思路,始终把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主题, 强化内涵发展,优化教育管理,强力推进德育创新、信息技术运用工作,实施“五个校园”建设,实现了“质量提升,教师优秀,管理精细,教育和谐”的总体工作目标,保持了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潼南县教委
- 公立学校
180所
- 民办学校
57所
- 有教学班
2 745个
单位简介
内设18个科室:工委办、组干科、教委办、安稳办、基教科、职成教科、人事科、计财科、基建科、德育科、监审科、督导室、招考办、群工科、教研室、勤工办、电教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事业科室4个:教研室、勤工办、电教站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内设机构2个:督导室、招考办。现有在职人员103人,其中,委领导15人(在职9人,副处长级干部1人,副调研员3人,正科长级干部1人,挂职1人);离退休50人。
内设机构
工委办公室
负责承办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拟定县委教育工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文稿;负责县委教育工委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和会务工作。负责县委教育工委印章管理、文电处理、文秘信息、机要保密、通讯联络、宣传;具体负责委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活动;牵头办理机关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全县学校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群团工作。处理群众向教育工委的来信来访;完成县委教育工委和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干科
管理、指导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具体负责机关干部、片区教育助理员、学校(含教委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聘用)、交流、调整、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考察、选拔、培养、培训校级后备干部;管理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培训学校中层干部;协助教育工委管理学校(含教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校长队伍建设和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协助教育工委管理教委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及学校(含教委直属单位)机构设置和领导干部编制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具体负责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具体负责教育系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负责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考察、推荐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协助教育工委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完成县委教育工委和县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委办公室
负责教委机关印章管理、收发通信、有关来信来访和值班工作;负责教委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的协调处理;负责有关公务接待;负责承办机关会务工作;负责教委全局性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机要通信、保密和机关、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产物资管理、车辆管理、生活设施管理等行政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信息工作;负责县教委公文制作、运转和管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环境和办公自动化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生育和教委目标责任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稳办
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平安校园建设等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做好本县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做好学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校警和校园保安的管理工作;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基础教育科
负责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校教育质量评估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制定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方案;指导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和提高工作及素质教育落实工作;组织指导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组织实施普通初中、高中毕业会考工作,完成普通初中、高中招生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校(普通高中除外)学籍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学生的体质健康调查,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实施业务指导;组织、管理全县性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和艺术活动;承办县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制订全县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参与制订职教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开展农村扫盲教育和成人初等文化教育、职工教育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负责做好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年检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我县成人大专、中专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的资料及文书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承办县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
管理、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编制工作;管理本系统人事调配和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学校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骨干教师选拔、培训、确认;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工作;负责特级教师、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指导、督促有关方面依法落实教师待遇和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负责教师培养、开发、引进、交流工作;管理教职工个人档案;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退休、死亡抚恤等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编制、工资、退休等年报统计工作;管理、指导退休教师管理办公室工作。
计财科
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小学、职中的招生计划,并实施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协助有关科室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编制委属单位基建投资计划;审核学校基建规划、立项、设计和投资,对建筑质量、进度实施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安排和争取学校基建专款和赠款;指导本系统学校基建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管理、指导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工作;统筹管理本系统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安排直属单位的事业费、专项经费、公费医疗费、房改经费、失业保险金;编制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舍、设施设备建设管理工作;做好全县教育系统工资统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