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任免信息
  • 5.违纪被查
  • 5.1.立案侦查
  • 5.2.一审宣判
  • 5.3.牵连事件
  • 6.参考资料

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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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原市长

张保,男,汉族,1957年9月生,山西省忻州市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研究员,高级统计师,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西省长治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5年4月,张保因犯受贿罪被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张保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7年9月

  • 出生地

    山西省忻州市

人物履历

1974年12月——1979年0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207师炮兵团战士;

1979年09月——1985年12月,山西省统计局物资处干事、秘书;

1985年12月——1987年12月,山西省统计局物资处副处长;

1987年12月——1989年12月,山西省统计局人事处副处长;

1989年12月——1992年06月,山西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1992年06月——2003年01月,山西省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3年01月——2004年03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

2004年03月——2007年05月,山西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

2007年05月——2008年01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政府办党组成员;

2008年01月——2008年02月,中共山西省长治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08年02月——2008年05月,中共山西省长治市委副书记、长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08年05月——2013年2月,中共山西省长治市委副书记、长治市人民政府市长;

第九届、十届中共山西省长治市委委员。

任免信息

2013年2月20日,因12·31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故,张保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中共山西省委决定,提名张保不再担任长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违纪被查

立案侦查

2014年8月18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张保(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