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招商引资介绍
  • 4.奖励的项目范围
  • 5.奖励对象
  • 6.奖励标准
  • 7.奖励的兑现
  • 8.处罚措施

扬州市广陵区招商引资奖惩办法(试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扬州市广陵区招商引资奖惩办法(试行)

  • 执行

    2003年1月1日

  • 分类

    文件

  • 奖励对象

    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广陵产业园

招商引资介绍

招商引资是加快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举措,也是推进富民强区,实现“两个率先”先导区的必然选择。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发展,健全招商引资奖惩机制,特制订如下奖惩办法。

奖励的项目范围

指在我区行政区范围内和在我区注册纳税兴办工业、农业及三产服务业的 外商独资、 中外合资、 中外合作经营(包括台、港、澳、侨投资)项目,以及来我区行政区范围内投资与合作的以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奖励对象

1、有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广陵产业园、区各乡镇、街道和经济主管部门。

2、引进项目的区内其他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

3、引进项目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介绍人:

(1)我区已收到投资方的土地、物业出让金、租金。

(2)项目已投产或开业。

(3)区招商局会同相关部门认定项目已实现。

4、区政府批准的对利用外来投资有突出贡献者。

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