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介绍
招商引资是加快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举措,也是推进富民强区,实现“两个率先”先导区的必然选择。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发展,健全招商引资奖惩机制,特制订如下奖惩办法。
奖励的项目范围
指在我区行政区范围内和在我区注册纳税兴办工业、农业及三产服务业的 外商独资、 中外合资、 中外合作经营(包括台、港、澳、侨投资)项目,以及来我区行政区范围内投资与合作的以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奖励对象
1、有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广陵产业园、区各乡镇、街道和经济主管部门。
2、引进项目的区内其他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
3、引进项目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介绍人:
(1)我区已收到投资方的土地、物业出让金、租金。
(2)项目已投产或开业。
(3)区招商局会同相关部门认定项目已实现。
4、区政府批准的对利用外来投资有突出贡献者。
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