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景范
2刘景范(1910年9月20日-1990年8月9日),陕西省保安县(志丹县)金鼎镇芦子沟村人。
抗日战争期间,刘景范先后担任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秘书长,边区政府委员,陕甘宁边区建设厅长,民政厅长。
解放战争期间,刘景范历任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秘书长,边区政府民政厅长、边区政府副主席、代主席。
1990年8月9日,刘景范在北京逝世。终年80岁。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刘景范
- 别名
又名刘荡平、字子忠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
- 出生日期
1910年9月20日
- 逝世日期
1990年8月9日
- 出生地
陕西保安(今志丹县)金鼎镇
人物关系共3人
刘索拉女儿
刘志丹哥哥
刘力贞侄女
人物生平
1928年秋,渭华起义之后,刘志丹回到家乡从事革命活动。刘景范在其长兄刘志丹的带动下参加了革命,次年随刘志丹在陕北从事兵运工作。
193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1年夏,协助刘志丹在南梁地区组建游击队,同年冬天,任西北反帝抗日同盟军第二支队一大队副队长。
1932年3月返乡开展农民运动。
1934年2月任保安游击支队支队长,率领游击队在保安、安边、延边、庆阳一带开展游击斗争,建立苏维埃政权。10月,任中国工农红军第26军42师2团团长,率部参加了陕甘革命根据地反“围剿”作战。
1935年4月后,历任陕甘边区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陕甘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兼军事部长,中共陕甘宁省委书记,指挥地方武装配合主力红军反“围剿”和清剿土匪,为陕北革命根据地和陕北红军的创建作出了重要贡献。9月上旬,刘景范和中共陕甘边特委书记王生玉、陕甘边苏维埃政府主席习仲勋得知红25军长征到达永宁山的消息后,当即召开党政军干部会议,动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热烈欢迎与慰劳红25军将士。会后,又亲自与习仲勋带着保卫分队和交通员去永宁山迎接红25军。9、10月间,在党内“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影响下,陕北错误“肃反”,使刘景范和陕甘边一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遭受迫害,直到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才被党中央解救出来,重新分配了工作。12月,刘景范任中共三边特委委员兼军事部长,平叛了因错误肃反造成的“三边事变”和“赤安事件”彻底地消灭了几个县内千余名叛匪,为红军顺利东征和西征扫清了障碍,为中共中央迁驻保安创造了条件。
1990年8月9日,病逝于北京,终年80岁。
担任要职
曾任司法工作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委员,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等职,在边区政府工作,他是林伯渠主席的得力助手,对民政、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有着许多建树,深受林伯渠主席的赞许。特别是协助林伯渠实行“三三制”,执行精兵简政,坚决落实精简、节约、统一、效能和反对官僚主义,有力地促进与巩固了边区的政权建设。他还为边区的基层政权建设,同国民党顽固派作斗争,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一定贡献。
曾任西北野战兵团和西北野战军后勤司令员兼政委,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西北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等职。组织动员边区群众支援前线,曾参加保卫延安、沙家店、瓦子街、陕中、兰州等战役战斗的组织指挥工作,为保卫陕甘宁边区,转战陕北,消灭国民党胡宗南匪军,解放大西北,迎接新中国的诞生做出了出色的成绩。
建国后为建立和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人民监察体制,监督国家政策、法令和经济计划的正确执行,查处官僚主义及违法失职行为,保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了突出贡献。“文化大革命”中遭受严重迫害,被入狱长达7年之久。但他刚直不阿,坚持真理,对党忠贞不渝。
197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为刘景范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先后担任民政部副部长,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平反后,他为拨乱反正,重建民政工作尤其是我国救穷救济工作费尽了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