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力
36李力,1955年生,山东肥城人,中共党员。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学会经济法研究会总干事,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力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55年
- 毕业院校
南京师范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 籍贯
山东肥城
-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人物关系共1人
人物经历
先后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
研究领域
经济法、法律史、刑事诉讼法。1
学术成就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主持、参与了一系列重要的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主持完成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九五”规划项目《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研究》的研究工作;参与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八五”规划项目《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九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研究》和其他一些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出版了专著《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研究》(1998),合作完成《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1990)、《中西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1991)、《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1999)等著作10余部,在《法学研究》、《历史研究》、《法学家》、《法商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
主要成果
1.清代民法语境中“业”的表达及其意义,《历史研究》2005年第4期,独著,CSSCI来源期刊。
2.清代法律制度中的民事习惯法,《法商研究》2004年第2期,独著,CSSCI来源期刊。
3.清代民间契约中关于“伙”的观念和习惯,《法学家》2003年第6期,独著,CSSCI来源期刊。
4.解释论、语用学和法律事实的合理性标准,《法学研究》2002年第5期,第一作者,CSSCI来源期刊。
5.辩护律师的程序动议权,《法商研究》2002年第2期,第二作者,CSSCI来源期刊。
6.刑事审判中的证据引出规则,《法学研究》2001年第4期,第二作者,CSSCI来源期刊。
7.《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研究》,独著,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