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指中国行政区划之行政督察区的行政管理机构,属于省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属于一级政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 建立时间
1950年
- 隶属
中国行政区划之行政督察区
- 别称
行署专员
基本内容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署)指中国行政区划之行政督察区的行政管理机构,属于省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属于一级政府。1950年代开始,“行政督察区”被渐渐改称为“行政专区”(专区);1970年代改称为“地区”;与之相对应的管理机构称谓发生变化。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的最高行政长官被称为“行政督察专员”,简称“行署专员”。
“行政专区”(专区)的行政机构被称为“专区行政公署”(简称专区行署)。其最高行政长官被称为“专区行署专员”,简称“行署专员”。
“地区”的行政机构被称为“地区行政公署”(简称地区行署)。其最高行政长官被称为“地区行署专员”,简称“行署专员”。
地区行署
地区行政公署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即行政级别在省级与县级之间。
行政公署是我国行政设置的一个形式。原来在中央人民政府下,有省级、地区级、县级和乡镇级人民政府。其中地区级的,往往称为行政公署,而不是称某某地区人民政府。其职能与地方人民政府一样,不过随着城市化进程,行政公署已经越来越少了,都已经转为某某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