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事件过程
  • 4.社会评论
  • 5.资料显示

10·15大同市民庆祝书记落马被拘留事件

2014年11月1日晚间,一份大同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社交媒体广泛传播并引发关注。该文书显示,一名赵姓男子因为在大同市委门口举国旗、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煽动群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被行政拘留15日。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10·15大同市民庆祝书记落马被拘留事件

  • 发生时间

    2014年10月15日16时

  • 发生地点

    大同市

  • 被拘留时间

    15日

  • 事件性质

    社会事件

  • 涉事人员

    赵云孝

事件过程

10·15大同市民庆祝书记落马被拘留事件

2014年11月1日晚间,一份大同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社交媒体广泛传播并引发关注。该文书显示,一名赵姓男子因为在大同市委门口举国旗、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煽动群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被行政拘留15日。

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最早由微博网友“@云子的小窝呀”上传,除了配图,还附有一段文字,“市委书记因腐败被抓,市民放鞭炮,唱国歌用以感谢党的英明决定,结果被拘留十五天。大伙怎么看?”

据新京报记者观察,这份文号为“同公行罚决字[2014]000531号”的文书(打印件),形成于2014年10月16日。

据处罚决定书内容,被罚的赵姓男子53岁,大同本地人,没有工作单位,没有违法经历。

警方查明,“2014年10月15日16时许,卢某某伙同赵某某、周某某等人从互联网获悉大同市市委书记丰立祥被纪检委调查后,声称要感谢共产党的英明决策,并以此为由,在大同市委门口以举国旗、打横幅、唱国歌、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煽动群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期间,赵某某自己购买国旗两面,举着国旗高喊着口号煽动群众。”

这份文书显示,大同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15日(2014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决定书右下角盖有大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红色公章,左下角有一个名为“赵云孝”的当事人签名和指印

11月1日晚间,新京报记者多次私信发帖微博网友未获回应,截至11月1日9点,首晒文书的微博删除了相关文书。

从下午6点到晚9点,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大同市公安局、大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第二直属分局,以及多个派出所,接电话的民警均未对这份文书做出解释和说明。

10月15日14时39分,中纪委网站曾发布大同市委书记丰立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

10月15日,当地市民赵元孝在大同市委门口举国旗、燃放烟花爆竹,后被行政拘留15日。

11月3日,又有媒体爆出,大同公安机关在丰立祥落马后至少带走10位市民,他们或拉条幅、或唱国歌,或在市委大院门口围观,被处以5-15天不等的行政拘留。大同公安局一位高级警官独家回应新京报记者,涉事市民非法聚集严重影响交通秩序。而接触拘留后的赵云孝打算将当地公安局告上法庭。

社会评论

11月1日晚间,一份大同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社交媒体广泛传播并引发关注。该文书显示,一名赵姓男子因在大同市委门口举国旗、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煽动群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被行政拘留15日。最早发布这份文书的微博上还附有一段文字,“市委书记因腐败被抓,市民放鞭炮,唱国歌用以感谢党的英明决定,结果被拘留十五天。大伙怎么看?”

一个没有违法记录的公民,因为拉国旗、唱国歌而“煽动群众”,结果还“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被责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这背后的逻辑,实在令人费解:一来,国歌国旗是《宪法》规定的,只要没有亵渎或侮辱,歌咏对之的热爱与敬畏,不仅不是犯罪,更应该是提倡的公民权益与自由。二来,在地方党政机关前唱歌跳舞或者燃放花炮,所谓对社会秩序的“严重影响”,该如何界定“严重”程度?再说,“煽动群众”的,一般是流言或谎话,举国旗如果也算是“煽动”的话,中国社会的各种庄严仪式岂非都有非法之嫌?

更值得注意的是,民众因为贪腐官员倒台而燃放鞭炮庆祝,在各地并不鲜见,更成为新民俗,也几乎没有哪家执法部门将民意“绳之以法”。仅以近两年的鞭炮声为例:2013年10月,季建业被双规,南京市民打横幅、放鞭炮庆祝;12月,徐孟加落马,雅安市民放鞭炮庆祝;同月李春城落马,成都市民拉横幅、放鞭炮庆祝。2014年3月,沈培平落马,普洱市民放鞭炮庆祝;4月,申维辰落马,太原市民放鞭炮庆祝;6月,苏荣落马,南昌市的鞭炮声彻夜不息;7月,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落马,群众放鞭炮庆祝……尤其在官场地震频仍的地区,鞭炮声此起彼伏,是司空见惯的事。

“官员倒,放鞭炮”,这似乎成了民众庆祝贪官落马的“必备曲目”。这样的鞭炮声,起码传递了三重正面价值:一是对权力贪腐的深恶痛绝,二是对拍蝇打虎的鼎力支持,三是警醒在位者用好手里的公权力。正因如此,即便鞭炮烟花令局地PM2.5短暂“爆表”,舆论及民意还是宽宥了这种表达方式。

当然,鉴于地方行政部门未曾对这份公文做出回应,具体处罚原因并不十分清楚。但从白纸黑字的处罚决定上看,庆祝贪官落马而煽动群众或为主因。这样的处罚,令人想起就在当事人举国旗之后的第三天——10月18日,山西大同市近千名群众聚集在和阳门广场,希望原市长耿彦波重返大同。几个人放鞭炮,就要行政拘留,那么,近千人广场请愿,怎不见执法回应?真正的问题无非一个,就像网友说的:如果这鞭炮声,时间往前移,是庆祝在位的主政官员高升,执法部门还会开具出“行政处罚决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