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通知信息
  • 4.通知内容

关于自费朝觐若干规定的通知

《关于自费朝觐若干规定的通知》是一项由政府相关部门颁布的文件。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关于自费朝觐若干规定的通知

  • 文号

    国宗发[1995]005号

  • 发布单位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

  • 类型

    法规文件

通知信息

关于自费朝觐若干规定的通知 (国宗发[1995]005号)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安部、外交部、中国银行、中国民航总局、海关总署制定

通知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外办、公安厅(局)、宗教事务局、民宗委(厅、局),上海、天津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委,外汇管理局省级分局,中国银行北京市、吉林省、湖南省、四川省、福建省、广东省、贵州省、海南省、浙江省、湖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甘肃省、西藏自治区、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上海市、河北省、山西省、天津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河南省分行,沈阳市、济南市分行,乌鲁木齐海关和机场边防站、北京海关和首都机场边防站、二连、满州里海关、边防站:

经国务院批准,自一九八五年开办自费朝觐以来,全国已有二万多名各族穆斯林圆满完成了朝觐功课。它充分体现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增进了我国同沙特等阿拉伯国家和其他伊斯兰国家的了解和友谊,在国内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为使一年一度的朝觐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就今后自费朝觐的若干规定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统一朝觐形式,集中审批权限

朝觐是一项大规模的涉外宗教活动,政策性很强,国务院明确由国务院宗教事务局主管,国家七部门协调配合工作,并委托中国伊协组织实施,其他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正副朝觐或变相朝觐活动。取消探亲朝觐的做法,统为自费朝觐。

每年朝觐总名额为2000人。各地名额由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根据每年申报人数进行分配。以后没有重大变化,不再下发七部门会签文件。各地每年根据本《通知》和国务院宗教事务局下达的名额办理朝觐事宜。具体朝觐人员由省级宗教事务部门根据分配限额审批,同时,向公安部门提供必备的材料,为朝觐人员办理出入境手续。公安部门根据宗教事务部门的审批件和我国出入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为朝觐者颁发护照。

二、统一组织,加强领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朝觐组织工作以宗教事务部门为主,公安、外事、外汇、银行、海关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具体事务由中国伊协组织实施。成立“中国朝觐总团”,设总团长一人(兼任工作团团长),由中国伊协选派,报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审定。总团内设朝觐工作团,协助总团长工作。总团下设地方团(如中国朝觐总团宁夏团),地方团下设分团。朝觐人数较多的省区,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选派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领队,每四十至五十人组成一个分团,并指定正副分团长。不足四十人的省、区、市的组团工作由中国伊协负责。朝觐人员必须佩带汉、阿文或维、阿文的标志牌,注明本人姓名、国籍和所在团名。标志牌由中国伊协统一设计制作。每年朝觐前,由国务院宗教事务局牵头召开一次重点工作省区、本《通知》会签部门和中国伊协参加的协调会议,研定该年度朝觐的具体事宜。

三、审批的具体事项

申请赴沙朝觐人员,统由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审批事项包括:(1)政审;(2)经济条件(本人应有足够旅费,并不影响家庭正常生活);(3)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五岁。经医院证明,身体确实健康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体格检查,需提交县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以及按现行法律规定不宜出国的,经查明属利用朝觐出国经商或留学的,年老体弱或有严重疾病、行动不便和生活不能自理的,孕妇,一律不得批准朝觐;一九七九年以来已经朝觐过的人,一般不再批准。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配合,严格把关。凡利用审批权限搞不正之风的,除查处经办人外,还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者的责任。

四、出国前的集中地点和包机事宜

新疆朝觐人员在乌鲁木齐集中,分批乘包机由乌市直飞吉达。其它地方的朝觐人员均到北京集中,分批乘包机直飞吉达。朝觐人员包机一律由中国伊协负责组织。具体出发时间和每批人数,由中国伊协会同我国有关航空公司与沙航有关部门商妥后,分别作出安排。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组织朝觐包机。

登机所带物品要符合我民航规定。超重部分按民航规定交纳超重费或就地处理。随带物品按规定包装,不得过于零散。

五、加强出国前的学习教育

出国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集中组织本地朝觐人员学习。结合当前形势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教育。依照中国伊协编印的朝觐手册,学习一般宗教知识和朝觐须知、沙特简况和涉外常识、外事纪律等。教育朝觐人员服从领导、遵守纪律、讲文明、懂礼貌、注意卫生、衣着整洁,在国外要表现出新中国穆斯林应有的精神风貌。为此,中国伊协每年提前举办有关省区带队干部参加的朝觐业务培训班,学习组织朝觐工作的有关知识。

六、关于购买外汇问题

自费朝觐人员购买外汇须凭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当年下达的名额和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批件,到当地外汇管理局指定的银行按挂牌汇价购买相当于捌百美元的外汇。因故不能出境者应及时向购汇银行办理退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