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
19张越,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于山东广饶,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助理研究员。
曾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8年7月12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越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张越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张越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1年6月
- 出生地
山东广饶
- 毕业院校
中央党校、中国科学院
人物关系共1人
人物履历
1979年10月— 1980年8月,北京市公安学校学员。
1980年8月— 1984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民警。
1984年5月— 1988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北京站地区分局审查科民警、副科长。
1988年4月— 1993年8月,北京市公安局一处副科级干部、五科副科长。
1993年8月— 1995年11月,北京市公安局一处非法组织侦察处副处长(正科级)。
1995年11月— 1996年12月,北京市公安局一处副处长;1996年8月,正处级。
1996年12月— 1998年10月,北京市公安局一处处长。
1998年10月— 2000年9月,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国内安全保卫处处长;1996年8月—1998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政法专业学习。
2000年9月— 2001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2001年4月— 2003年11月,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99年9月— 2002年7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年11月— 2007年12月,公安部二十六局(反邪教局)局长;2003年9月— 2006年12月,在中国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7年12月— 2008年1月,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2008年1月— 2008年6月,河北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8年6月— 2008年12月,河北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8年12月—2013年8月,河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09年3月,副总警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