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发生事故
  • 4.交警认责
  • 5.立案调查
  • 6.参考资料

刘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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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江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刘汉云,男,汉族,1964年6月4日出生,湖南桃江人,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事业编制,桃江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2015年5月31日,刘汉云在中餐后醉酒驾车追尾一辆摩托车,导致摩托车驾驶者桃江县沾溪镇人李斌经抢救无效死亡。2015年6月,刘汉云被羁押于桃江县看守所,桃江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刘汉云党纪立案调查,政纪处理待司法部门结案后再按程序办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刘汉云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4年6月4日

  • 国籍

    中国

发生事故

2015年5月31日,刘汉云携子驾驶私家车(长安牌SUV,车牌湘HR5738)赴桃江县马迹塘镇观看“马迹塘故事”表演。中午,应朋友私费邀请,刘汉云在马迹塘电站旁护坝餐馆吃中餐,并饮用白酒三两左右。

饭后,刘汉云驾车返回桃江,在途经桃花江镇芙蓉路“万家旺门窗厂”路段时,与李斌驾驶的摩托车发生追尾,造成李斌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认责

事后,经有关权威部门检测,刘汉云事故发生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1.8615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2015年6月11日,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委员会认定,驾驶人刘汉云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桃江县公安局6月18日在百姓呼声针对网友“为李斌讨公道”的回复,交警部门督促驾驶人刘某云支付医药费9万元及丧葬费5万元,并告知受害人亲属就“5·31”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目前,刘汉云被羁押于桃江县看守所。该案正由桃江县交警大队办理,已准备移送起诉至桃江县人民检察院。

立案调查

桃江县纪委的处理结果表示,刘汉云作为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在周末休息期间醉酒驾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2015年6月19日,经桃江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刘汉云党纪立案调查,政纪处理待司法部门结案后再按程序办理。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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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桃江县城管局一干部醉驾致人死亡 已被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