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可杰
王可杰,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山东安丘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
曾任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23年3月24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可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可杰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查封、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处置,上缴国库。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王可杰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3年2月
人物履历
1981.09—1983.07 淄博师专中文系中文专业学生
1983.07—1984.07 淄博市周村五中教师
1984.07—1985.06 淄博市周村芙蓉街学校教师
1985.06—1986.03 淄博市周村区教育局办事员
1986.03—1988.08 淄博市周村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综合科科员
1988.08—1989.09 淄博市周村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1986.09—1989.07北京师范大学中文专业函授学习)
1989.09—1991.07 淄博市周村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科长
1991.07—1992.02 淄博市周村区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1992.02—1993.02 淄博市周村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3.02—1993.04 淄博市周村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3.04—1993.09 淄博市周村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局级)
1993.09—1994.08 淄博市周村区彭阳乡党委书记、人大工作室主任
1994.08—1995.03 淄博市周村区彭阳乡党委书记、人大工作室主任、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任
1995.03—1997.12 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任
1997.12—2001.01 桓台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1.01—2002.12 桓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12—2007.01 桓台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其间:2004.02—2006.03挂职任陵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2007.01—2011.07 桓台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