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平
76张平,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湖北南漳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10月被开除党籍1),贵州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3。
曾任贵州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1。
2025年6月30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张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张平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张平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3
- 出生日期
1964年8月3
- 毕业院校
贵州省委党校2
人物履历
1983.09——1986.07,贵州省安顺师范专科学校政教科政教专业学习;
1986.07——1988.05,贵州有机化工总厂党校教师;
1988.05——1990.11,贵州有机化工总厂公安处刑侦科工作员(其间:1987.05——1990.06,在贵州师范大学政教系政教专业学习);
1990.11——1992.05,贵州化工建设公司组织科干事;
1992.05——1992.07,中共贵州省贵阳市纪委干部;
1992.07——1996.12,中共贵州省贵阳市纪委科员;
1996.12——1997.12,中共贵州省贵阳市纪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1997.12——2000.12,中共贵州省纪委办公厅主任科员;
2000.12——2003.06,中共贵州省纪委办公厅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2003.06——2008.03,中共贵州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副主任(其间:2003.09——2006.06,在贵州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2006.03——2006.05,在贵州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调训班学习;2006.05——2007.05,挂职任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8.03——2010.11,中共贵州省纪委监察综合室主任(其间:2009.03——2009.04,在贵州省委党校地厅班学习);
2010.11——2011.06,贵州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1.06——2014.11,中共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4.11——2016.11,中共贵州省贵阳市委副书记;
2016.11——2017.01,中共贵州省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7.01——2017.04,贵州省安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7.04——2017.06,贵州省纪委副书记,安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7.06——2018.02,贵州省纪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