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高速
债券(Bond)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想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基本信息
债券(Bond)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想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券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措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又被称为固定利息证券。
债券概况
1、债券名称:2006年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债券简称:06鲁高速3、债券代码:120608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式5、信用评级:AAA6、债券面额(元):1007、债券期限(年):208、债券利率(%):4.19、基本利差:10、计息方式:固定利率11、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12、发行总额(元):100000000013、发行价格(元):10014、发行日:2006-04-0715、上市日:2007-01-0816、兑付日: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07日(节假日顺延)17、摘牌日:18、一级托管: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19、二级托管: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济南英大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担保人:中国农业银行2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22、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3、上市推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
筹集资金的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将全部用于青银高速山东段(齐河至夏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威海至乳山高速、菏泽至关庄高速等项目,里程共计289.79公里,计划投资总额93.16亿元。一、青银高速山东段(齐河至夏津)项目该项目是国道主干线青岛至银川公路山东段的一部分,起自齐河县的晏城镇,止于鲁冀界夏津县渡口驿乡西的卫运河,途经齐河、禹城、高唐、夏津四县市,全长88.39公里。该项目总投资为21亿元人民币。二、济南绕城高速公路北线项目济南绕城高速公路北线是青银线上的重要路段,分青银线和青银-济聊连接线两部分,路线全长63.6公里。青银线起点位于济青高速公路K27唐王镇南,止于京福高速公路与青银线齐河-夏津段相交的齐河北互通立交;青银-济聊连接线起于青银线K32附近的表白寺立交,止于京福高速公路与济聊高速公路相交的齐河南立交。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4.16亿元。三、威海至乳山高速项目该项目是国家重点公路威海-乌海线威海至青岛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北起威海市环萃区江家寨,连接疏港公路,经文登市、乳山市,在乳山市水井子村南与已建的乳山~即墨(青岛)一级公路相接,路线全长76.8公里。该项目总投资为21亿元人民币。四、菏泽至关庄高速项目该项目是日照至南阳公路的重要路段,也是国道主干线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和日照至东明高速公路的连接线,本项目起自菏泽市东北部的王桥村止于东明县马头镇关庄村(鲁豫界),途经菏泽市牡丹区、开发区、定陶县、曹县、东明县等五县(区),路线全长61公里。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7亿元人民币。
担保情况
担保人简况中国农业银行授权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一、担保人基本情况中国农业银行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立于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被《财富》评为2004年世界500强企业之一。截止2004年末,中国农业银行各项资产总额40,137.6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5,900.72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4,915.49亿元。目前,该银行拥有近36,000个营业网点,在全球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设有境外分支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是中国农业银行所属分支机构,截止2004年末,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的资产总额为1,913.91亿元,本、外币存款余额共计1,824.66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共计1,416.81亿元。二、担保函主要内容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企业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公司简介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也是省委、省政府重点发展的12家大型企业之一,2002年6月,经省经贸委、省统计局审核,确认为国有特大型企业。集团注册资本63.63亿元,主要经营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港口、机场的建设、管理、维护、经营、开发、收费;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沿线的综合开发、经营;土木工程及通信工程的设计、咨询、科研、施工及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建筑材料销售;机电设备租赁;广告、房地产、旅游及其他第三产业的经营与开发。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铁路1700多公里,在建高速公路、铁路650多公里。在主业产业链上拥有全国路桥上市公司蓝筹股代表山东高速股份,还拥有具有特级施工资质、全国最大的省级路桥施工企业山东高速路桥集团,全省首家区域性城市商业银行威海商业银行以及负责全省地方铁路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山东省地方铁路局等近30家权属单位。截止2007年底,集团总资产达到680亿元,净资产168亿元,职工16000多人。连续两年入选“中国500强企业”,列全国交通服务类企业第二名。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集团坚持“立足省内、面向省外、走向世界”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实现了集团规模做大、资产做优、效益做高、品牌做强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集团凭借良好“商誉”,依托“山东高速”品牌优势。目前,集团的经营领域已扩展到四川、河南等省,以及北非、西亚等高速公路市场,投资建设了河南许昌至禹州、许昌至亳州高速公路、四川乐山至宜宾高速公路,在阿尔及利亚中标总额40多亿元、114公里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现了跨国经营。今后一个时期,集团将通过着力推进“四个转变”,即由有收费期限的高速公路项目向无收费期限的铁路、机场、港口等项目转变,由单一投资主体向投资主体多元化转变,由投资建设项目向直接收购项目转变,由相对依靠银行贷款向资本运营转变,进一步推进战略转移,着力构建高速公路、铁路、港口等为主业的大交通基础设施产业集团。